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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恋这点事越早越好(第1页)

◎失恋这点事,越早越好

失恋就像被解雇,总是越早越好。

至少,年轻让我们还有资本重新再来一次。

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

,身体一旦受到了一些伤害,就要花很长时间才能慢慢地休养好。

而一旦受伤的不是身体,而是心灵的时候,需要的时间就更长了。

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

我想,在爱情里,关于失恋这点子事儿,也应该是越早越好。

这可不是提倡所谓的早恋,这里的越早越好,是一个人有能力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时候。

我从来不认为十几岁的孩子就没有谈恋爱的权利,如果真的懂得了什么是爱,什么是恋爱,那么即使年龄稍早也是无可厚非的。

失恋要趁早,是说在爱情还没有深入骨髓之前。

有的女人会说,这怎么早啊,难道在开始恋爱的时候就要跟人分手,趁早失恋吗?

不是这样的。

爱情,无非是轰轰烈烈和细水长流。

轰轰烈烈中,两个人携手走过所有的艰难困苦,再累再难过,也会咬着牙一起撑,生活愈是艰辛,两个人愈是恩爱。

这种爱情,是大部分女人都向往的,因为每个女人心底都会有一个梦想,那就是要轰轰烈烈地爱一场,不管对方是好人还是坏人。

即使全世界看你都是倒的,那么我就把全世界颠倒陪你正着。

这就是女人,这就是女人的爱情。

但是这种爱情过后,都会归于平淡如水。

生活不可能一直都是高潮,大部分时候,它还是细水长流的。

平淡的日子里,女人会心有不甘。

我看到过很多能够共患难,却无法共享福的夫妻。

因为共患难,一致对外,所以夫妻之间性格、爱好的差异会不自觉地被忽略,应付外面的情况都不够时间,哪来的时间来看枕边人的性格?可是,一旦日子平淡了,时间多了,对彼此的了解就会增多,双方的不合适也会凸显出来。

于是,吵吵闹闹,日子过得一天比一天难受。

即使到了这一步,女人也是不愿意放手的,因为有过那么多曾经,因为有过那么多付出,在轰轰烈烈之后,女人总是觉得自己应该跟这个人白头偕老的,即使他并不如曾经觉得的那么好。

不管怎么吵,不管怎么闹,女人都不肯分开。

何必呢?趁着还没有把所有的情意磨灭,趁着还有力气去想爱不爱,何不早点分开呢?何不留着没有被争吵磨灭的力气,去找寻一个更合自己心意的人?要明白,这个世界上,有些人就是可以共患难,却不能共享福的。

女人所追求的,不过就是一生的幸福。

因为一些曾经的存在,就放弃了去找寻的勇气,不是很傻吗?有的女人不肯放手,她问:我还能找到更好的吗?什么是更好呢?或许她自己也回答不出来。

女人都是胆小的,害怕错过了手中的那个,就再遇不见下一个。

真的会这样吗?

能够厮守终生的,一定不是只能共患难不能同享福的,所以面对只能经历共同的困难,却不能过细水长流日子的人,还是在发现不合适的时候趁早分开的好。

那样的话,曾经也还是美好的曾经,没有变成不堪的回首。

记得,趁着年轻,要轰轰烈烈地爱,要失恋,也要趁着还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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