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十一道:“不对吧,赵县尉今早盘查住店人员身份时,他才说出是博州豪门,你昨日怎知他是锦衣玉食的豪门公子?”
丁浩道:“嗯,这件事的确是我昨日所见,与他今晨所述身份两相印证感到的蹊跷。
昨晚他让人感到奇怪的主要有三点,一、此人自斟自饮时,喜欢仔细打量每一个进店的人。
我和冯大掌鞭、臊猪儿进店,他都逐个看了个遍,我们又不是娘们儿,有什么好看的?”
众人轰堂大笑,丁玉落骑在马上,勒着马缰有意伴在丁浩马车旁边,也竖起耳朵听他说话,见他说话和那般下人一般粗俗,不禁狠狠瞪了他一眼,可惜丁浩却没看到
丁浩又道:“他付饭资时,一摞铜钱掷在桌上,手法熟稔无比,就像一个常常把玩铜钱的小赌客。
起身回房时,他经过往后院去的一个小小门槛,也先把长衫撩起来,说明此人根本不是一个习惯穿衫的人。
反观那位秦逸云秦少爷,可就不同了。
他的雍容气度倒不算什么,那些东西可以慕仿、可以乔装,可是一些小习惯却不容易改变。
咱们大宋以羊肉为贵、以猪肉为鄙,豪门大户多食羊肉而不食猪肉,那秦公子穿着粗鄙,可进了酒店开口便要羊肉,待听说只剩半个猪肘就面现不愉之色,这说明他平时很少食用猪肉。
还有,他落座之后,两脚下意识地往前抬了一下,却踏了个空,这说明他平时不管坐车坐轿,还是在府中读书就餐,所用的车轿或桌子,下面都有歇脚的踏板,所以他一坐下来,才下意识地去寻踏板,这是只有富贵人家公子才能养成的习惯……”
柳十一、李守银几个人已经听得痴了,他们完全没有想到,这样平平常常的事情里竟然蕴含着这么多的道理,丁玉落也听的入神了,一双美目瞟着丁浩,洋漾着动人的神彩,竟是有些崇拜的意识。
丁浩道:“还有一件事,昨夜……咳,昨夜冯大掌鞭唿噜打得太响,我睡不着觉,就出来想另找个地方歇息,恰好看见这个壁宿鬼鬼祟祟地从廊下经过。
这当然不能做为他偷盗的证据,但是他的嫌疑却是更大了。
尤其是我们打了个照面,当我告诉他因为被人呼噜所扰无法入睡时,他想也不想,立即便告诉我,撕开被角,扯出一团棉花堵住耳朵,这……也是一位大户人家的公子能想到的主意么?”
说起来,丁浩实际年龄比现在的身体要大一些,又常在基层处理一些家长里短,细致入微处的确观察的细腻一些,但他若在这个时代生活久了,未必就会注意这些小节。
然而他才刚刚到了这个世上,虽说记忆中有原来丁浩的记忆,可是毕竟看什么都还有些新鲜感,所以对旁人不太注意的这些小动作才特别的敏感。
平常在丁府洒扫擦拭、驾驶高马华车出行,对这些细致处有所体会,所以才能从旁人习以为常的一些事物中发现不寻常的东西。
周围这些人人不知其中底细,听他娓娓道来,却已当他是神人一般。
杨夜、李守银等人听着这精彩纷呈的分析,连声赞叹不已。
丁玉落瞟了他一眼,忍俊不禁地道:“今后歇息的时候,你不必再与冯大掌鞭同房便是。
好啦,大家好奇心也解了,都散开吧,照应好车队。”
众人听了轰喏散开,丁玉落圈马向前,向前跑出一箭之地,忽地一勒马缰又兜了回来,驰到丁浩马前,腰杆儿挺得笔直,扬声道:“阿……丁浩,从现在起,你不必再赶车了。”
“啊?那……那我做什么?”
“你心思缜密,正是合用之人。
就做我运粮车队的一个执事,负责打尖探路,安排沿途行止,你看成么?”
丁浩把大鞭往车辕上一插,笑容满面地道:“小人哪有资格说成不成,大小姐说成那就是成了。”
丁玉落佯怒道:“本小姐问你成不成,成就是成,不成就是不成,油嘴滑舌的,想要讨打不成?”
丁浩马上大声道:“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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