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谓人有男女则可,谓见有男女可乎?谓见有短长则可,谓男子之见尽长,女人之见尽短,又岂可乎?(《答以女人学道为见短书》,《焚书》卷二。
)这是平等见解最好的表见。
在中国十六世纪的后半纪,这种见解的确是了不得的。”
李卓吾之学出于王阳明,却更为解放自由。
在《道古录》卷上讲格物的地方有云:
“圣人知天下之人之身即吾一人之身。
我亦人也。
是上自天子,下至庶人,通为一人矣。”
这话说得很有意思,“我亦人也”
与墨子的“己亦在人中”
颇有点相像,在思想上自然是平等,在行为上也就是兼爱了。
但是他在当时被判为惑世诬民,严拿治罪,行年八十死于狱中。
这姑且算了吧,后人的批评怎么样呢?我们先问顾亭林看,他在《日知录》卷十八有李贽一条,抄录张问达劾疏及谕旨后发表意见云:
“愚案自古以来小人之无忌惮而敢于叛圣人者莫甚于李贽,然虽奉严旨而其书之行于人间自若也。”
奇哉亭林先生乃赞成思想文字狱,以烧书为唯一的卫道手段乎,可惜还是在流行,此事盖至乾隆大禁毁明季之遗书而亭林之愿望始满足耳。
此外王山史冯钝吟尤西堂等的意见都是一鼻孔出气,不必多举。
不佞于顾君的学问岂敢菲薄,不过说他没有什么思想,而且那种正统派的态度是要不得的东西,只能为圣王效驱除之用而已。
不佞非不喜《日知录》者,而读之每每作恶中辍,即因有此种恶浊空气混杂其中故也。
来君著作我只见到这部《樵书》。
宋长白著《柳亭诗话》卷十五有姑恶一则云:
“姑恶鸟名也,相传上世有妇人见虐于其姑,结气而死,化为此鸟,诗人每谱入禽言。
来元成有句云,不改其尊称曰姑,一字之贬名曰恶。
来氏以《春秋》名家,书法之妙即于此见之。”
此一联未必佳,恰是关于妇女生活的,抄录于此,亦可以与上文相发明耳。
附记
《明珠抄》十九首,本是念五年冬间为《世界日报》明珠栏所写,今因上海兵燹,原稿散失,重检得六篇收入,皆是年十二月中作也。
二十八年十二月十七日记于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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