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业和情分要分开
许多人在合作之前,都有许多无话不谈的朋友,这些人或者是同学、同乡、同胞,或者本来就是工作上的朋友。
首先在朋友圈中寻找合伙人再正常不过了。
但事业归事业,情分归情分,把握好这一原则,才能正确处理彼此的关系,找到双方利益的平衡点。
2责、权、利要界定清楚
俗话说:丑话说在前面。
现在是市场经济,也是法治社会,个人之间的承诺只是防君子、不防小人的把戏。
如果在合伙之初,不把各种规定讲清楚,以后发生纠纷就难免要通过法律。
因此,责、权、利要界定清楚,才能有效避免发生意外纠纷,减少矛盾和误会。
中国传统文化是伦理文化,在“情、理、法”
上,是“情”
字当先,但是这和现代商业文化有很多地方不相容。
情分固然重要,但现实中,往往熟人也最容易不讲规则。
因为是朋友,碍于情面,很多规范也都简化了、省略了,人情代替了一切;一旦出问题,利益摆到桌面上的时候,说不清,道不明,事业没做好,朋友也做不成了。
所以,“亲兄弟,明算账”
,“先小人,后君子”
,越是感情深,越要将规则定在前面。
于是,在蔡文静的办公室,他们草拟了一个《公司协约》:
第一:股东。
公司成立之初,员工3人,分别是钱守仁、蔡文静、任大全。
如需增加人员,必须经3人会议决定后方可增加。
第二:股权。
第一期筹资元,钱守仁4000元,占40股份;蔡文静3000元,占30股份;任大全3000元,占30股份。
如需进行第二期、第三期等以后的筹资,届时再开会商量。
第三:账户。
由于蔡文静和任大全没有股票操作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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