烹饪过程颇为讲究,先用铁锅将竹笋焯水去涩味和苦味,再用热油小火慢炖咬鱼肉至金黄。
随后倒入热水,加入焯好的竹笋,换入砂锅慢炖。
很快,一锅浓郁鲜白的鱼汤便完成。
“好香啊。”
中午蹭了一顿饭的菲莉丝也没客气,当即就舀了一碗热汤,咕咚一口就喝完了。
那豪放的姿态,看的林克那句到了嗓子眼的“当心烫”
硬是没说出口。
见菲莉丝如饮冷饮般喝下鱼汤,连汗都没出一滴,林克不禁感叹这个世界猎人的体质之强大。
别说喝开水了,喝岩浆都不见得会死。
林克坐在露营地的小火堆旁,一股淡淡的鱼香味弥漫在空气中,夜幕降临,星空璀璨,唯有火堆旁的温暖能驱散夜晚的寒意。
热滚滚的鱼汤下肚,鲜美醇厚的味道让林克舒服的闭起眼睛,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没有豆腐作为点缀,不能感受豆腐的软嫩丝滑。
不过作为替代品的鱼籽也不差,q弹q弹的,硬是让林克把鱼汤喝出一种珍珠奶茶的感觉。
火光在林克的脸上跳跃,映照出他轮廓分明的脸庞,一侧的菲莉丝看着他俊俏的脸庞,连忙多喝了几碗汤。
除了开胃的鱼汤,烤好的丸鸟脖子也是不可多得的美味。
丸鸟脖子是用石板烤的,在滚烫的石板上涮上一层油,鸭脖烤熟后,配上一把林克自己种的青红双椒,那香味,让他后悔没把丸鸟屁股给切回来。
夜渐渐深了,星空更加璀璨,喝完鱼汤,啃完脖子,烤完的石板别洗,趁热放入一把切好的丸鸟胃加入切好的辣椒爆炒,特别的香。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有什么比穿越到先秦去对抗白起更让人头疼?秦质子异人要将他的侍妾赵姬托付于我。书名又为始皇帝养成计划,捡到一只秦始皇。...
他,穿越至三国成为八岁孩童被童渊收养,与赵云,张任和张绣称兄道弟,于洛阳凭借卓越的见识获得蔡邕赏识,并成为蔡邕的门生,在虎牢关之战与吕奉先大战两百个回合,从此声名鹊起。他麾下谋士猛将无数,能与当世枭...
末日里,他们都叫我神农,我有些名气,爷爷给我留下一座山和一片鱼塘作为遗产,我在后山的血尸地里养血尸卖血灵芝,把血尸当做饲料在鱼塘养鲨鱼。我赚的盆满钵满不愁吃喝。但是其实我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没有人知道,...
一代兵王,回归都市,入赘豪门,你以为很享受吃软饭可是一门技术活...
天妒之才,谓之天才。天才中龙凤者,可封妖孽。灵根残缺的人族少年,得神秘女子传授一部无上妖典,踏上修行之路。自此,一代妖孽崛起于天荒,令仙魔颤抖,诸圣俯首。我愿荡尽心中不平,求个念头通达,快意恩仇!...
预收年代文穿成男主的长期饭票,文案直指专栏,有兴趣的小天使们可以加个收藏呀。人参精霍瑜穿成了一个和她同名不同姓的年代文女反派。反派的妈妈难产死了留下一个嗷嗷待哺的小弟弟,她的爸爸飞快另娶一个继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