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
广宁子双目迷离起来。
“我跟文谦之的恩怨起源于一个女人。
这也是前世的冤孽,老道一见这女人立即惊为天人。
一颗心不由自主的飞到了这个女人的心上。
朝也想,幕也想,于是就脱了这身道袍去她的府上当一个佣人。”
啊!
苏则吃惊的看着广宁子。
他还是第一次听老道说起自己的情事。
老道堂堂天师府护法的身份,心甘情愿的脱去道袍到这个女人府上当一个佣人,可见他用情之深。
老道苦笑了一下,接着道:“等到了府上,我才明白。
这个女人已经有了男人了,而且还怀了这个男人的身孕。
这个男人就是文谦之,当时他化名楚念秋,在江西一带颇有才名。
这个女人也是无意中邂逅了文谦之,而已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他。
结果……”
他嘴角抽搐了一下:“你自然也知道了,她也成为了文谦之始乱终弃的女人之一。
当时的她还是尚未出阁的少女,却已经怀了身孕,明知道自己体弱生产困难却毅然给他生下了一个女儿,自己却血崩而死。
听说了这个消息,老道十分的愤怒,发誓要给她讨个公道。
于是找到了文谦之这个狗贼,连番恶战,却始终奈何不了他。
如今文谦之受首了,老道本以为这个心愿了了,于是就带着文谦之的骨灰来到了她的坟前。
可是没想到居然在她的棺材里发现了一封血书。”
说到这里,老道嘴角抽搐了几下。
血书上写了一行字,瞬间击溃了老道的内心。
“露水三日欢,胜人间百年。
妾福薄先走一步,至死不悔当初。”
老道苦笑了一声:“看到这封血书,老道才明白。
十六年来,这女的从来就没有恨过文谦之,相反一直对其念念不忘。
老道此举算是自作多情了。”
苏则默然不语。
情一个字当真有些说不清,这女人虽然被文谦之抛弃了,但未必不幸福?
或许在她的心目中,两个人缠绵在一起的那三天才算是她最幸福的时光了吧。
时也,命也!
老道缓缓的站起身来,自嘲道:“杀了文谦之一直是老道这十几年的执念,但是如今看来,确实自找苦吃。
我认为人家悲惨,人家还笑我自作多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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