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表哥的掠夺
到了医院,看着趴在公公旁边睡着的傻子,我心里面一阵生疼,傻子虽然智力有缺陷,但却是一个非常孝顺的孩子,从来到大都这样任劳任怨,从不知道什么叫苦。
我走了过去,轻轻地拍了怕肩膀然后小声喊道:“醒醒,醒醒”
傻子抬起手揉了揉自己惺忪的眼睛,不太情愿的抬头看了一眼。
看到我他立马喊出了声:“媳妇,媳妇!”
傻子说着起身就一把抱住了我,就像好久没见到妈妈的孩子一样,怎么都不肯撒手了!
“你怎么在这里睡着了,旁边的空床不是空着嘛,以后去上面睡,盖上被子。”
我拍拍傻子哄道,他这才放开我。
同病房的病人和家属全都用非常异样的眼光看着我俩,从他们不理解的目光中就可以看出,他们一定是在问:好好的一个姑娘怎么成了傻子的媳妇了呢?
连我自己其实也没有答案,我自己也还是个孩子而已,还没有尝过初恋的滋味,而跟傻子之间可以说只是亲情,完全是受到养母以死相逼才阴错阳差的跟傻子成了名言上的夫妻。
“你去洗洗手吧,我去给你们买早点去。”
我的眼睛湿润了,委屈的泪水马上就要夺眶而出,赶紧打掩护转过身。
“媳妇真好!
给我买好吃的去喽……”
傻子欢快的傻笑着,从后面又一下的抱住了我的腰。
这个时候的我真心羡慕傻子,在他的世界里似乎从来就没有过悲伤,只要吃饱了就再没有任何的烦恼事儿。
他不用为了未来伤神,不用思考人生,更不会为了感情而痛苦,他所拥有的就是最简单的快乐,最真诚的亲情!
交代完了之后我就又出了病房门,才走了没几步就遇到了迎面来的表哥,他正提着几份早点,微笑着朝我晃了晃道:“不用去了,我买了!
!”
我突然觉得眼前这个男人真的好贴心,这种贴心跟傻子的亲情不一样,有一个人时时刻刻为你着想,时时刻刻鞍前马后的陪伴着你,真的是一种幸福!
我是不是开始喜欢上他了?
可是我不能这样做啊,我背着傻子喜欢傻子的表哥,这不就是村里人最厌恶的乱伦吗?
表哥买了三份早点,本来是又给我买了份,不过我已经吃过一点都不饿,就把两份全给了傻子,让他吃个够吧。
在医院陪公公和傻子待了一个小时左右,告别了他们出了医院,表哥突然轻轻的揽住我的肩膀,我突然哆索了一下,他的身体好像带电似的,瞬间触动了我脆弱的心灵……
表哥凑到我耳边,呼着灼人的气息柔声道:“春妮,去我那儿休息吧,让我来照顾你。”
“不用了不用了,表哥,我还是回自己住处……”
听了表哥的话,我嘴上说得很坚决,可是心里却是真心身边能有个可以照顾我的男人。
表哥对我的好,我只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这份说不清楚对与错的真情,就当作是一场美丽的误会吧!
因为我怕,我怕自己会沉溺于这种不伦的感情,我怕我习惯了依赖而无法自拔,然后做出一些对不起傻子,让世人戮脊梁骨的丑事来。
我不想让公公和傻子蒙羞,更不想让自己为堕落找任何理由!
可是或许是我的态度有点软弱,或者说是暧昧的缘故,表哥并没有死心,一上车就开始做些让我既爱又恨的动作。
他让我系好安全带,见我笨手笨脚系不上,立马就说:“我帮你看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韶华穿成男主男配及反派亲妈未来将毁灭世界的大佬们还只是哭包怂包和娇气包。现在三岁aiddot未来科研大佬世界首富医学天才adashadash啊啊啊妈妈又亲了我三个崽崽不约而同的伸出小手手捂住红着的...
架空!架空!架空!身为三十世纪的狐狸精,被断绝化形之路。一朝穿越,她狐族唯一传承人成为清宫里刚晋封的贵人。对一直以修炼人形为目标的狐妖来说,这可是一个天大的惊喜。更惊喜的是,碰到一个让狐狸精都流口水的男人,要知道,狐狸精想更进一步就得于是,此间清朝将被这只狐狸精搞的乌烟瘴气。架空!架空!架空!考究党误入!!!...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林默儿带着小萌龟与小黑蛇重生了,前世的她为了引起父亲的注意,叛逆顽劣,还误把白莲花当亲人,殊不知,她一直都是某个老干部甘愿捧在手心的宝,再次睁眼,有些人的命运是不是该改写了同样重生的某个老干...
于沐刚穿越过来就要照顾牙还没长齐的奶娃娃,不仅要面对恶劣的生存环境,还有随时饿死的风险,一穷二白之下,还好有无名空间帮助她起死回生。a...
顾铮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正因为勾搭未遂而挨板子。后来又被庶娘作的没有办法,哪怕那个男人看不起自己,只好咬牙嫁了。她觉得在这个世界她是女配的命,所以活的循规蹈矩恪守本份。结果,男人一转眼变成了公爵府的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