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到时候,他能拿到的份额就变少了。
富贵险中求……
现在,他完全可以自己去刺杀,只要偷偷摸摸将魔头给宰了,拿走宝藏,掳走王妃。
以后自然可以逍遥自在!
他越想越激动,越想越澎湃,这個想法刚刚涌现出来,就犹如野火一般,疯狂燃烧,生生不息,再也按捺不住了。
“你先在家里等着,不允许任何人进来,谁询问我的踪迹,都不要说,明白了吗?”
剑客冷然看向自己的左膀右臂。
“明……明白了。”
“很好,今夜过后,我们就能够离开魔教了,到时候,我会带你一起离开,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多谢护法。”
……
魔尊阁!
位于血雨教的顶峰。
上可揽星辰,下可俯苍生。
这里是唐国最恐怖的血雨魔尊的住处。
血雨魔尊称号的由来有两个。
一个是魔头杀伐无数,手上染着无数的血,另外一个则是因为他太过好色,善于让女人染血。
摩尊阁方圆百米之内。
没有魔尊的允许,任何人不得擅闯。
这是血雨教众所周知的事情,甚至可以说是铁律。
但今日,一名背着剑的猥琐中年人,却拾阶而上,径直向魔尊阁走去。
他,正是魔教的八大护法之一,离魂剑,张胜!
大宗师境界的高手。
天榜排名第三十,距离三花聚顶,只差一线。
死在他剑下的亡魂更是数不胜数。
在唐国,只要爆出他的名号,就足以让无数人闻风丧胆。
平日里,张胜对魔尊毕恭毕敬,任谁都说他是魔尊的第一忠犬。
献母献妻,无所不用其极。
但实际上,只有张胜才知道他对魔尊有多么的痛恨。
他天赋异禀,魔尊比他更天赋异禀。
他好色,魔尊比他更好色!
两人都在唐国留下了斑斑劣迹。
唯一不同的是,很多女人骂他恶心,是真觉得他恶心。
但有很多女人骂魔尊恶心,是埋怨魔尊为何不俘虏她,内心其实早就扫榻以待了。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魔尊极为英俊。
对于采花贼来说,英俊绝对是最大的杀器,而魔尊,恰好就有。
();() 因此,这么多年来,他一直感觉自己活在魔尊的阴影下。
如今,好不容易有了报复的机会,自然不会轻易放过。
夜幕逐渐退去,天色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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