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时分,花月夜搀扶着怜星在院里溜达。
怜星早就习惯了左脚不用力,论起来左腿还比右腿的力量小些,肌肉也不怎么均衡,故而现在走路还得搀扶着,需要调整好一阵子,所以得多走走。
邀月和陆景麟坐在杏树下,一边看着怜星练习走路,一边随意闲聊。
“你说的不错,倘若我将心思一直放在修炼上,只怕瞧不到今日这状况。”
邀月注视着怜星宛若学步孩童一般磕磕绊绊的走路,脸上的表情较之以往柔和了许多:“这算你说的乐子么?”
陆景麟最后到底还是给她多拍了一个技能,所以眼下她虽不能动武,但好歹能自己走出来多晒晒太阳了——用陆郎中的话说,她得让节奏放得缓一些,知晓有些事情是欲速而不达的,故而邀月也没强行让他直接治好。
听得邀月的问话,陆景麟悠闲道:“算吧?只要看到后觉得心情不错,那就算乐子。”
邀月微微点头,隔了好一会儿才慢慢道:“她变成那样,是我昔年将她从树上推下摔的……”
“早猜到了,不然以你之前的作风哪儿会在乎她有没有残疾?”
陆景麟打断她的话道:“过去的事情就别纠结了,眼下这不挺好么?你得学会寻欢作乐。”
邀月目光古怪的看向他,陆景麟翻个白眼:“别想歪,我一直觉得将寻欢作乐这个词定义为贬义有些不对,因为快乐这事儿确实是需要自己寻找的,而人活着多半也少不了乐子,不然整日除了吃睡就是劳作的话,与牛马何异?便是活的非常苦的人,那不还有苦中作乐的说法么?”
邀月寻思了一会儿,点了点头:“你说的对。”
有一说一,对于邀月而言这算是个巨大的进步了,起码她开始对别的事情感兴趣了不是?
当然,这绝非是说邀月很容易说服,只是因为说她的人是陆景麟,故而邀月觉得,既然陆景麟可以走到武道的更高点,那么他的话应该有些道理,便是不信,至少也该试过再说对不对?
二人聊天时,那头怜星的脚步就没停下来,眼下她已经尝试着让花月夜松开自己的手,磕磕绊绊的自己走路了。
邀月再次将目光望向她,而恰在此时例行巡逻的丁典路过这院儿里,待得他离开后,邀月又道:“你院儿里这些人好像多半都是你救回来的,这也算你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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