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我们都是活生生的人。
但是一旦说起你是哪个学校毕业的,那种感觉就像是抛开你这种材料来看你是哪个工厂加工出来的一瓶罐头。
我猜想,这个世上,应该是每个工厂都希望自己加工出来的罐头能够在市场上卖得好一些,因此,在罐头出厂之前就要让罐头与社会建立联系,方便日后出售。
我们学校让它们的罐头与社会建立联系的方式就是实习。
我在大二那年的暑假去了我们那边的派出法庭去实习。
那个小小的法庭有一个庭长,两个副庭长和一个书记员。
我那时候对于自己所学的专业还没有学以致用过,对于帮人干活这件事还非常热心。
那个书记员对于我的存在也很开心,经常跟我说:来,给哥帮个忙,做一下这个案子的庭审记录。
我于是就很开心地冲到了一线。
当时有一个离婚案,原被告双方在法庭上各自痛斥对方的不是。
分割财产时,有一方在报家里的可以分割的财产,连剪刀和夹火钳子都不放过。
女方主张男方有若干存款,还向法庭申请,让她的已经成年的女儿来出庭作证。
我那时候写字慢,原被告那边唇枪舌战,说过的话总是让我来不及记。
记得不好,法庭的那帮人也不和我计较。
大约是因为农村人的那些家长里短的案子早都磨平了他们的性子。
开完庭以后,我和几个庭长聊天,说起来那个离婚案,我说:我觉得那个案子的原告和被告都讲得挺有道理的呀!
书记员就在旁边笑,一边笑还一边接着唱了两句秦腔:你二人讲得都有理,只有老爷我是没有理的。
因为经济不发达,那个小小的派出法庭里的那几个人,几乎什么案子都要做。
我记得我还在一个刑事案件中当过书记员。
那个案子在我当年看来是小的不能再小的一件事:两个男人打架,一个人给另外一个人身上泼了屎。
那个案子是有律师参与的,有律师代表当事人发言,说出的话明显比那些没有律师参与的那一方更能抓住重点。
开完庭以后,几个法官就在那儿讨论,说那个给人家泼屎的男的,已经构成犯罪了,可以给他判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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