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从楚秀口齿清晰地说出“叶晓归”
这三个字时,他便不能活下来了。
叶晓归,这个名字但凡是经历过二十年前叶阎三猖狂时期的人都不会忘记。
叶阎王的三个徒弟中,他是最小的,也是唯一一个跟着叶阎三姓的,从而,也是最心狠手辣罔顾人性的。
除此之外,他还有一个癖好——那就是吃人肉,尤其是十岁以下的小孩子,生吃。
这件事据说连叶阎三都恶心,更遑论在场的都是些正常心智的人,听到这个名字都觉得反胃。
此时,已经没有人对林卷海死而复生有什么异议了,而是纷纷把厌恶的目光投到楚秀身上。
这时,林奉雪终于轻轻眨了一下眼睛。
百里虹左手搭在剑匣上,瞥了一眼林奉雪,低声道:“师父,你的剑还在山下,我把十九州带来了,你”
林奉雪轻轻摇摇头,“不用。”
他默默伸手拿起靠在一边的油纸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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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长枫:“师父到底把剑放哪里了?”
林况:“不知道啊。”
萧鹭:“该不会是放在南阖山,根本没带过来吧?!”
三人半个时辰前抵达松风下落榻的客栈,在林奉雪的房间里翻箱倒柜一通好找,甚至连床板都掀开来搜了,还是没看见那柄玉骨剑的半点痕迹。
林况擦一擦额头上的汗,一屁股坐在凳子上,冲师侄们摆摆手,“行了,别找了,我看师兄就是故意的,就是想让我们下来,一路上都没看见他佩剑,怎么现在就要了?”
“那我们现在还回去吗?”
秋长枫靠在窗边,随口问。
萧鹭答:“算了吧,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师父肯定不想让我们回去——你在看什么?!”
林况抬头一看,只见秋长枫本来正在倚窗随便看看街上风景,忽然把脑袋整个探了出去。
秋长枫扭头冲林况和萧鹭招招手,两人一齐挤到窗口,顺着秋长枫手指的方向朝街道中人群最密集的地方望去——
只见那里有两个人正在人群中缓慢穿行,一大一小,大的那个戴着帷帽,看不出男女,牵着小孩的手,两个人身上皆披着全黑的斗篷,裹得密不透风,与周遭格格不入。
萧鹭折扇抵着下巴,语带困惑,“有什么问题吗?”
“哎呀,你眼神真差!”
秋长枫抬了抬下巴,语气前所未有的认真,“你仔细瞧瞧那小孩的手。”
萧鹭再度望去,再一看之下却变了脸色,只见那小孩露出来的手腕上,赫然是几道诡异的青黑色纹路,跟那日他们在破庙里看到的一模一样!
林况兀自不解:“他手腕怎么了?”
萧鹭用言简意赅地跟小师叔交代了救颜容后在破庙里生的事。
听完,林况有点不信:“就露出一点,会不会是看错了?”
萧鹭微微摇了摇头,目光依旧紧紧追随着那两人,“除此之外,你觉不觉得他们走路的姿势也很奇怪?都是同手同脚,步子也迈的很慢,正常人哪有这样子走路的?”
“宁可看错,不要放过。”
秋长枫二话不说,利落地翻窗而出,落在街道上,直愣愣地向那个斗篷人冲了过去,萧鹭“哎”
了一声,根本来不及抓住她,于是只好跟着翻了出去。
那斗篷人仿佛感觉到了什么,脚步蓦地一顿,下一秒,他把孩子一抱,一个扭身踩着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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