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夹起一口送进嘴里,缓缓咀嚼着,兴奋地说道。
“来!
我们来比赛,看谁先吃完?”
我手中筷子电燃般地舞动,怂恿着同伴们。
“好!
来就来,谁怕谁?”
我们齐声答道,随即拿起筷子狼吞虎咽起来。
几分钟后,那几碗豆花在我们的筷子围攻之下彻底消失。
我们掏出随身携带的花色手绢,轻轻拭去嘴角残迹,随后起身走出了饭馆。
看着时间渐渐流逝,考虑到路上可能会堵车,我们决定早点打道回府。
起初来时我们逛的是左边的店铺,此刻回程我们决定探索右边的稀奇与热闹。
然而,或许我们对乡场的新鲜感已过,眼前的店铺显得稀松平常,大多都是相似的商品,似乎并无太多可看的。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继续前行了一段路。
中午时分,公车并未如想象中那般拥挤。
我们避开了早先遇到的尴尬情况,但目睹了一场不该看的场景:在我们前面站着一个男人,他手伸进了一个女人肩上挎着的包里,似乎得手了一张十元钞票。
我们站在他身后,心中胆怯不敢声张,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下车。
不久后,我们听到了那个女人的哭泣声和悲切的话语,全车人投来了同情的目光。
回到宿舍时已是两点钟。
我们的“留守”
同伴们对我们赶场的结果表示失望。
然而我们仍兴致勃勃地分享着我们的见闻,甚至将遭遇的白眼也原封不动地倾诉出来,希望能得到她们的同情。
然而事与愿违,我们遭到的却是她们的戏谑和调侃。
“哈哈……你们活该!
谁叫你们要去赶场?”
班长的调侃最为尖锐。
“就是,活该!
这是你们自找的!”
王小岚的取笑毫不留情。
“嗯,你们听听看!
下次我们去的时候要注意,不要像她们一样被人白眼!”
何花略显聪明的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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