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气势凌人的白清宵,微微蹙起眉头,那双深邃的眼眸中流露出一抹茫然与困惑:“世人不是皆以金银为贵吗?”
“此言不假,但试想,你若怀揣这等重物游走市井,岂不劳累至极?现今时代,一部智能手机便可解决诸多琐事,谁还会携带这等累赘之物?你这块金子,足以换得一年山珍海味,若用它来结账,恐怕还会被人误认为是疯癫之徒。”
难得逮到机会调侃白清宵,我自然不肯轻易放过。
白清宵似乎尚未领悟问题的关键所在,仍旧一脸茫然:“可是,本尊昔日在人间,亦是以金银交易,并无不妥之处啊。”
“那是多少个世纪之前的事情了?”
我提醒他。
白清宵略作思索:“约莫两三百年了吧,具体年份,本尊也记不清了。”
两三百年,世事早已沧海桑田,变幻莫测。
我注视着他,眼中闪过一丝狡黠,继续问道:“你这般大的金子,究竟是从何处得来的?莫非……是顺手牵羊?”
白清宵闻言,神色依旧平淡如水:“此金很大吗?本尊不过是随手挑选了一块最小的,大的太过累赘。
紫凝曾说,这块金子足以应急。”
我惊讶地瞪大了眼睛:“你是说,你还有更大的?”
白清宵轻轻点头:“本尊的帝君殿内,金银珠宝堆积如山,在冥界并无实用价值,只当作饰品材料。
平日里,都是紫凝她们在打理。”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原来白清宵竟是个深藏不露的大土豪!
而且,他还是那种明明腰缠万贯,却浑然不觉的呆萌土豪。
我咽了咽口水,小心翼翼地接过那块金子,仔细端详:“这……这是真的金子吗?不会是镀金的吧?”
白清宵微微不悦:“本尊的宝贝,岂会有假?”
我半信半疑,忍不住像个小财迷一样,偷偷咬了一口,金子上顿时留下了清晰的牙印。
天哪!
这竟然是真的金子!
我仿佛闻到了金钱的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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