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大盟、赵无恤2014,在新书上架最脆弱的时候,一如既往的坚定支持,顿首以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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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国西北,是绵亘千里,纵贯河北的巍巍太行。
越往西去越多大大小小的山峰,山峦叠障,古木森然,随便一个山岭,都可以藏得下千军万马。
乱世之中,这是啸聚山林的最好去处,也是历朝历代山贼们的风水宝地。
别的不说,光就三国时期而言,黄巾、黑山、白波,数股乱军,人数多达数十万,就潜藏在这云深不知处的太行深山里。
朝廷也好,诸侯也好,俱奈何不得。
此时一座叫抱犊岭的险峻山峰上,正聚集着一股千余人的黄巾寨子,数百寨众正围得里三层外三层,观赏一匹高大神骏的良驹。
“瞧见没有?这可是连西凉马都比不了的大宛宝马,而且只认旧主,若非爷爷有驱马手段,还真盗不到手哩。”
说话之人,正是在滹沱河边伪装梢公的黑壮汉,此刻他正得意洋洋,向周围寨众炫耀他的手段。
这样罕见的宝驹,的确也是少有,千余寨众从未见过,一个个看得啧啧称奇,两眼发光。
黑壮汉正吹到自己怎样将那追来的汉子远远甩开,连吃尘都没机会之时,突然寨门处一阵骚动。
不一会,就见寨众簇拥着一群连伤带血、狼狈不堪的黄巾同伙回来,为首者,正是那被马悍射断长刀,箭伤胸膛,然后跳水逃亡的黄巾贼首。
此时他胸膛的箭已拔出。
胸前后用布巾包裹扎实,隐见血迹。
黑壮汉吓了一跳,赶紧住口,快步迎上:“老二,怎么会搞成这样?那甄氏的扈从人马不多啊,而且也不是什么硬点子……”
“可是你盗马的那帮家伙是硬点子,只是十个人,就干掉了我们一半儿郎。”
被称为老二的黄巾贼首气咻咻道,“为首那个家伙更硬扎,一箭就射折了我的刀。
还伤了我胸口。
若不是我跑得快,水性好,这条命就交待了。”
“十个人……就打败了你带的一百多号人?”
黑壮汉瞪大牛眼,难以置信,“莫非,他们是冀州军兵?”
黄巾贼首摇头:“咱们又不是没与冀州军打过交道,那些军卒也没那么强悍,他们的箭射得太快、太猛了……我听说,幽州军有一支白马义从……嗯。
不可能,这可是冀州军的地盘,那公孙伯圭的义从哪可能来这里……”
“要糟!”
黑壮汉大叫,目光投注到身后马厩里的大宛宝驹上。
黄巾贼首一怔。
随即也省过味来,脸色顿变。
是啊!
这支骑队的驰射战力如此之强,必不好惹,岂有失宝驹而不四下搜杀之理?先前只是十骑。
就将他们手下精兵杀得一败涂地,而这支骑队,可是有二十人啊!
“我看。
他们未必能找得到咱们头上吧?”
黄巾贼首看着那匹罕见宝驹,伸出舌头直舔厚唇,两眼射出贪婪之色,如同色狼见了美女一般,岂愿轻易放手。
“他们会找到的。”
黑壮汉脸色沉了下来,想起一路追逐自己的那个家伙,自己虽然暂时甩开他,但安知对方不能寻迹或向当地打听,找上门来?
突然,一个守山道的贼兵远远跑来,口中大叫:“山下有人叫骂,叫嚷着还他们宝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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