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至少我应该会忍不住喜欢上的。
我心里暗暗庆幸:还好石逆安是个小胖子。
我虽然自己并不瘦,但还是更喜欢身材好的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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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用琵琶弹奏一曲东风破
枫叶将故事染色结局我看透
篱笆外的古道我牵着你的手走过
荒烟埋草的年头
就连分手都很寂寞”
他还在低声的吟唱。
他唱的……真的很好听。
我听别人这样夸过一个人唱歌唱得好——
“你怎么没有把原音关掉?”
那曾经是我以为的最好的奉承。
直到今天,我又想到了另外一种更好的“夸奖”
——
他唱得比原音还要好听。
————————————————《我的十年》by爱年的石头————————————————
那是我第一次在她面前唱歌,还是一首唱得并不走心的《东风破》。
那天考完期中考试,按照惯例我们一行人约了考完去钱柜放松。
因为周末还有作业,我来不及去超市那里等她考完,所以只能把她约来了钱柜。
那是我第一次邀一个女孩来ktv,直到现在,她仍然是唯一的一个。
那一次,我并不知道她在听歌。
谁能想到,她会默默一个人潜入我们的包厢,还坐在角落里听我唱歌呢?
这种事情大概也只有她能做得出来了。
那首《东风破》是王京帮我点的,所以我也唱得很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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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正在她跟前认认真真的唱歌,是在我确认自己喜欢上她之后。
我在她面前只唱过两首歌,一首是胡歌的《六月的雨》,另一首是薛之谦唱的《认真的雪》。
鉴于她的情商比较感人,我当时唱歌的时候也没有指望她能听懂我的歌词。
只是当她真的感动的时候,我的内心还是生出了一点点的期待。
可谁能料到,她在最后并没有因此对我产生额外的感情,反倒是因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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