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了,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白鹤来到酒店,立即打了一个电话给自己的私人助理,要她在英国与孟桐的公司做一笔交易,一定要让对方获益,赢取对方信任。
自己则准备了一份中式合同,是准备和红恒公司签署的。
“红恒,在爱情面前人人平等,我们来做个比赛吧,看谁能胜出。”
白鹤夫人准备就绪,站在窗前看着外面起风的天气,青蓝色的围巾随风飘起来,独自说道。
世界本没有理所当然。
她认识红恒,早在孟桐之前。
那时她尚未婚,无拘无束,天真自在。
父亲对她非常宠爱,所有人也都待她为贵宾,她享受着一切贵族子女的待遇。
直到有一天,她在泰晤士河边喝咖啡时,看到一个摇曳生姿的女子坐在她对面,欣赏河流。
她从未见过一个女子有如此的仪态,纵然是名利场中的顶级模特,也未曾有过那般妖媚的风情。
只是一眼,她就把她记在了心里。
这样的女子,几乎是天地精华所在,完美地阐释了造物主的神奇。
那时的红恒看上去很喜欢咖啡厅的红狐杯子,一坐下来就拿着那个杯子把玩。
本来她想去和这个女子打个招呼,无奈咖啡馆女老板似乎引起了这个女子的注意,她几乎没有插话的机会。
所以至始至终红恒都未曾认识她。
那一次红恒离开后,她发现红恒的座位上还留着一张纸条,她顺手拿起来一看,是红恒随手把玩涂鸦画的一只小狐狸,画中的小狐狸在森林尽情玩耍,还站在一块青石上跳舞,最后落笔签名,写着两个大大的中文:红恒。
那是她第一次知道红恒这个名字。
当然,这还得感谢她老爹遗传给她的好智慧,她天赋就有极强的语言能力,除了中文,还会好几种语言,也都是自己不经意就学来的。
只是那时,她并不知道,有一天这个女子会和自己产生这样的交集。
之前她一直是骄傲的,她有全天下人都艳羡的美丽外形、良好家世、聪明智慧和胆量气魄,直到在机场再次遇到红恒。
她第一次知道,普天之下还能有这样的人物存在,即便没有她所拥有的一切,只需一个眼神,就能抢走她爱慕的丈夫。
她第一次感到害怕,担忧。
在飞机上,她看着远处的白云,久久不能平复自己的心情,那种强烈的危机感直袭心头,可是她不能慌张,不能乱了心智,良好的教育和家庭修养让她保持了冷静。
可是心跳啊,却一直没有平稳过。
直到丈夫伸出手来,掌心相触,五指相扣,她才清晰地意识到,他仍然还在她身边。
她回头对他报以微笑,可是天知道这个微笑,用了她多少的意志力和控制力,才绽放出来。
也许是上天怜悯她,就在她觉得自己最无助最慌张的时刻,天边竟然飞来了如此多的白鹤,全都围绕着她在机场跳舞鸣歌。
她不知所以然,更不明白这一切到底是怎么来的,可是她喜欢这群白鹤,它们让她从此多了一个尤如女神般的名号:白鹤夫人。
他该是为此骄傲吧。
想到这里,白鹤夫人的心底升起一丝丝欣喜。
只是这种欣喜的时间并未停留多长时间,她就发现,他时常恍惚走神,似有所思。
她依旧做着妻子该做的一切,似乎什么也没发生过。
可是两人都知道,有些事情已经变了。
真的,有些事情说变就变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妞妞。嗯你爱不爱爸爸爱有多爱很爱很爱是多爱啊像天空一样大的爱嗯在登临人生巅峰的时候,罗凯回到了重生前的那一刻。当他再次见到妞妞,才明白自己的归来,...
我爹是皇帝,我娘是皇后,我舅是威名赫赫的大将军,我表兄是封狼居胥的冠军侯,你问我是谁?我是帝后嫡子,当今太子,未来大汉天子刘据啊。我掐指一算好像没当皇帝。我掐指再算多做多错,尸骨全无。不做不错,...
1842年的一个春天,格蕾丝苏醒于贫穷的伦敦东区。在现代社会生活的二十几年,与在摄政时期生活的十几年,仿佛庄周梦蝶,让人难辨现实与虚幻。此时此刻,格蕾丝身处困境。母亲刚刚生下一对双胞胎,身体虚弱,父亲也...
迷迷糊糊穿越到了八零年,成了一本书里的恶毒女配,还多了个小萌娃。郁闷的是,这恶毒女配把男主给设计了,让男主娶了她也就算了,她的娃儿,竟不是男主的然后,男主金蝉脱壳成功,却让女配成了被村里人嘲讽的...
...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争斗,有争斗的地方就要分个一二三。头名状元,第二榜眼,老三探花。第一整天被人惦记,第二整天惦记第一,林轩表示,第三挺好的,不仅逍遥,没事还能探探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