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钟走到旁边并不靠近:“这畜生性情暴烈,我都不敢靠它太近,你却能在短时间之内驯服它,真是奇迹!”
梵露被哥哥扶着小心翼翼绕着狗走,远远地喊道:“把狗弄走,弄到笼子里关起来,小南哥哥呢?”
小南哥哥脸色铁青地出来了,手里抱着一支双管猎枪,李时看看他的脸色,冲他笑笑:“这只藏獒毛色很好,看得出生活条件不错,好啦,物归原主,你看它还舍不得我呢!”
李时最后摸摸藏獒的大脑袋,偷偷拔出银针,这东西不能让龙华南发现了,相信拔出银针,藏獒一时半会也恢复不过来。
梵露见李时俩胳膊上沾了不少狗毛,替他一一捏下,还细心把他脸颊上两根狗毛拿掉:“你还是洗洗去吧,脸也洗洗!”
“没事就好,露露吓着了吧?”
龙钟看起来心有余悸,“我就不赞成养这种大型犬,动物总是有兽性,一旦失控是会出大事的,走,进去吧!”
龙钟走在头前,几个人往楼里边走去。
刚走上台阶,身后突然发出一声巨响,“轰——”
众人惊得身子一震,急忙回头,只见龙华南猎枪的枪管里正有袅袅的青烟冒出来,而那只藏獒摇着脑袋发出垂死的惨嚎,鲜血把它锦缎一样的皮毛都浸湿了,红眼睛似乎不敢置信地盯着龙华南。
轰,又是一声枪响,同样打在藏獒的头上,藏獒终于支撑不住,爪子一软慢慢躺倒,但是一时半会儿还死不了,喉咙里发出呜呜的惨叫,身体剧烈颤抖着作垂死挣扎。
梵露看到藏獒太可怜了,忍不住叫道:“小南哥哥,它已经不咬人了,你怎么还打死它,你不是说这只藏獒一千多万吗?”
龙华南脸色相当难看,咬牙道:“再多的钱也买不来人命,这畜生一旦爆发兽性我都控制不了,早晚出事,趁早打死省事!”
龙钟面无表情,淡淡地说:“咱们进去。”
虽然从龙老爷子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但是李时捕捉到了老爷子扭头的时候,看向孙子的一个眼神里意味深长。
李时虽然不说,但心里跟梵露想的一样,刚才眼看就要咬死人的时候龙华南都不舍得打死它,说它值一千多万呢,现在藏獒已经不咬人了,反而还要打死它,这是为什么?明显不符合逻辑嘛!
唯一的解释只有一个,藏獒是龙华南故意放出来的,李时想到在门口的时候,龙华南只是跟自己握手,并没有跟梵维握手,而且昨天下午他对自己明显不屑,今天却是十分热情,甚至比对待梵氏兄妹都热情,也能说明前倨后恭,必有所图。
藏獒被放出来后目标专一,直扑自己,这很可能是龙华南平常对藏獒做过训练,他让藏獒闻了他的手,记住了自己的气味,他就是想放狗把自己咬死!
但他想不到猛兽一样的藏獒居然也会临阵叛变,这肯定会让他恼怒异常,从他马上开枪打死藏獒这个行为来看,龙华南应该是个手段相当凶残的人。
结合昨天下午龙老爷子跟孙子的对话,说明老爷子对孙子的性情相当了解,而且相当担忧,总是想不失时机地教育孙子,只是本性难移,老爷子刚才一个眼神意味深长,看得出老爷子明察秋毫,还有深深的无奈,而且无奈之下,还会有深深的悲哀吧!
诚如老爷子昨天下午告诫孙子的话,心术不正是人的本性,那才是无药可救的!
仅仅是因为他喜欢梵露,见自己跟梵露有那么点意思就怀恨在心,而且自己跟梵露成不成还一定呢,他就要下死手——见一落叶而知秋,龙华南对于其他事的处理方式可想而知!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自爆身亡的某女没想到自己会被一个系统给救了,还把她给整穿越了。穿越了也就算了,首要任务居然是要追一美男子对话一系统主人,女追男,隔层纱,勇敢大胆的上前追吧某女这隔的是块铁纱对话二...
★绝赞日万中,预收如何温柔的杀掉精灵,亲友预收和纲吉君补魔的二三事by北朝★她现在极其肯定,她穿越了。原因在于她身处妈妈的肚子之中。出生后看到那个小小团子。云雀。总之,现在云雀变成了我哥哥...
平凡了几十年的程佳终于不平凡了一回,她,重生了重生成了一个胎儿远离城市,远离现代化,生活在七十年代的小渔村,程佳佳的日子不要太逍遥遛狗斗鸡,上山下水,还有个妹控的小哥哥保驾护航,再来个憨厚老实...
楚风穿越到妖魔横行的仙侠世界,成为了蜀山剑派一名天赋平平的弟子,原以为自己会咸鱼一生,却没想到觉醒了神级签到系统,别人苦修才能变强,而楚风签到就变强!在锁妖塔签到,获得奖励混沌剑体。在三皇殿签到,获得奖励伏羲剑。在三清殿签到,获得奖励紫金红葫芦!楚风本着不无敌,不轻易下山的想法,在蜀山剑派足足签到了五百年。直到一日,十万年前被封印的绝世大妖,天妖皇杀上蜀山剑派时,楚风不得不出手Ps御剑乘风来,除魔天地间,我在Q群1046449163等你饮酒论道!...
夏之,一个来自低级文明的蓝星人,传闻靠着关系进了星际联盟十大军校之一瑞恩军校父亲说你季姨是季氏掌权人,你大哥是商业之子,你二哥自小就是天才,你不要去招惹他们,丢了脸面。进了瑞恩军校之后,夏之自...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