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笔洋洋洒洒写了许多,遒劲有力、萧散从容。
前几日他还在想着怎么拒绝江澄,让魏无羡嫁进来,刚想着,改完了作业,手头忽然多出了一样东西,他打开一看。
蓝启仁的胡子都抖了抖,一下直挺挺地站了起来,声嘶力竭道:“混账!
混账!
!
!”
他从来没见过这么丑的字!
!
如此粗陋,根本不配称之为字!
书写字迹也粗拙狂乱,毫无笔法、章法可言,一点都不像是认真写的,反倒是故意为之。
虽说他也没见过故意为之的人有哪个能写得这么丑的!
一股子歪风邪气!
不过是一首临摹诗,总共不过二十八个字,写出了二十八种风格。
最厉害之处不在这里,最厉害的就是明明看起来是认真写的,写的是什么却一个字都看不出来。
字帖的尽头写着几个对比起来还算工整的字:蓝忘机入赘,不然天天送上极乐坊真迹。
蓝启仁气得差点要吐血。
他一点都不想搞清楚极乐坊到底是什么地方!
更不想知道是谁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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