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只,有一只是旺财自己杀死的!”
凌风说道。
旺财现在满身伤痕,身上还有不少血迹,但它却好像根本不疼似的,站在那里威风凛凛,一身杀气。
之后它对着天空出一阵悠长的狼嚎,好像很开心似的,又像是在给自己庆功。
“雨荷,你帮我拿背篓,这四具尸体够我忙活的了。”
凌风说了一句,把手里的东西都递给了她。
陈雨荷一愣:“干嘛?你要带这些回去?”
“对啊,这可都是好东西,怎么能浪费?”
凌风笑了笑,将地上的狼尸放到肩膀上两只,然后一手又提了一只,边走边喊道:“旺财,别显摆了,回家!”
陈雨荷看的目瞪口呆的,想不到凌风竟有这么大的力气!
那四只狼加起来起码要两百多斤,他居然这么轻描淡写的就给拿走了!
结合之前看到的事情,陈雨荷现在才明白,原来凌风并不是个普通人!
提着背篓等东西跟着下山,一路上她都在心里琢磨,搞不明白为什么他这么厉害。
有心想要问问,但知道他肯定不会说,所以陈雨荷干脆就没说话,直到回到了三轮车旁边。
凌风把狼尸扔进车斗,回头看了旺财一眼:“不想吃自己同类肉的话,就去抓只野兔来,想吃就跟我回家!”
旺财看了他一眼,转头钻进了草丛中,找野兔去了。
凌风一笑,也没多想,让陈雨荷坐上之后,开着三轮车回了石柳村。
因为那几只狼的关系,两人在山里呆的时间并不久,所以到家还不到十一点呢。
把四只狼搬下来之后,凌风干脆在门口支了张桌子,开始剥皮剁肉!
陈雨荷在一旁愣愣的看着,好一会儿才忍不住问道:“你打算吃这个?”
“对啊,你吃过狗肉没?”
凌风笑着问道。
“没,我不吃狗肉。”
陈雨荷摇摇头。
“我也没吃过,不过听说很好吃,这狼跟狗都是同类,相信味道也跟狗肉差不多,今天就尝尝鲜吧!”
凌风说道。
陈雨荷心中有些纠结,不过狼毕竟不是狗,于是想了想也就释怀了。
正忙活的时候,有村民经过,见状立刻跑过来,之后愕然问道:“凌风,你从哪里搞了四只狼?”
“山里呗,对了,这么多肉吃不完,你赶紧跟大伙说一声,拿着东西过来,每家分个十斤八斤的,大家一起吃!”
凌风笑道。
“行!”
那人走了之后没多久,一些村民就赶来了,手里拿着各种大大小小的盆子。
众人都觉得很惊奇,因为附近的山里从来都没出现过狼,这次一下子出现了四只,竟然还都被凌风给杀了!
于是热门叽叽喳喳的议论起来,凌风家门口就立刻变得热闹了。
“凌风,你小子行啊,没被狼给咬了吧?”
王艳在人群中问道。
“放心吧婶子,我这身手,还能被它们给咬了?”
凌风笑了笑。
王艳一撇嘴,目光转到陈雨荷身上:“这漂亮姑娘是谁啊?”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有什么比穿越到先秦去对抗白起更让人头疼?秦质子异人要将他的侍妾赵姬托付于我。书名又为始皇帝养成计划,捡到一只秦始皇。...
他,穿越至三国成为八岁孩童被童渊收养,与赵云,张任和张绣称兄道弟,于洛阳凭借卓越的见识获得蔡邕赏识,并成为蔡邕的门生,在虎牢关之战与吕奉先大战两百个回合,从此声名鹊起。他麾下谋士猛将无数,能与当世枭...
末日里,他们都叫我神农,我有些名气,爷爷给我留下一座山和一片鱼塘作为遗产,我在后山的血尸地里养血尸卖血灵芝,把血尸当做饲料在鱼塘养鲨鱼。我赚的盆满钵满不愁吃喝。但是其实我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没有人知道,...
一代兵王,回归都市,入赘豪门,你以为很享受吃软饭可是一门技术活...
天妒之才,谓之天才。天才中龙凤者,可封妖孽。灵根残缺的人族少年,得神秘女子传授一部无上妖典,踏上修行之路。自此,一代妖孽崛起于天荒,令仙魔颤抖,诸圣俯首。我愿荡尽心中不平,求个念头通达,快意恩仇!...
预收年代文穿成男主的长期饭票,文案直指专栏,有兴趣的小天使们可以加个收藏呀。人参精霍瑜穿成了一个和她同名不同姓的年代文女反派。反派的妈妈难产死了留下一个嗷嗷待哺的小弟弟,她的爸爸飞快另娶一个继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