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成化末年,初秋。
京城锦衣卫北镇抚司,诏狱大门外。
一首匪歌从诏狱中飘荡而出:“十万大山高又高,打把火钳插在腰。
哪家姑娘不嫁我,关起四门把火烧!”
二十岁的总旗常风不耐烦的抬起头,对一名看牢校尉说:“怎么还没把那个广西叛匪头子的舌头割了?整天唱唱唱,难听到虎子都吃不下饭了!”
话虽这么说,常风内心却觉得这首匪歌颇为豪放。
那位叛匪头子比处处谨小慎微的他活得洒脱。
常风英俊、高大,一身飞鱼服更显出他的身份不俗。
锦衣卫中,百户才有资格穿飞鱼,配绣春。
常风一个总旗得此殊荣,定是破格恩赏。
此刻,他坐在诏狱门口的一张椅子上。
他的面前是一条名叫“虎子”
的狗。
虎子的面前摆着一个铁盆。
铁盆里的狗食奢华而又稀奇,是上好的羊羔肉外面包裹着薄如蝉翼的银箔。
银箔在医理中,人食有安神、镇惊、定痫的功效。
给一条狗吃未免太过奢侈。
常风摸着虎子的脑袋:“快吃吧。
吃饱饭,一会儿好跟着我干活儿。”
常风在北镇抚司专门负责抄家。
他是典型的没落勋贵子弟。
他的先祖曾在永乐年间受封锦安侯。
可惜过了四代人,常风已是旁系的旁系,爵位与他无关。
三年前,常父病重,拿出了毕生积蓄,替他买了个锦衣卫的员额。
办完这件事,常父就一命呜呼了。
常风在锦衣卫中可谓是如鱼得水。
三年从力士、校尉、小旗一路升至总旗。
几乎一年升一级。
常风的搭档,二百多斤的小旗徐光祚走了过来。
徐胖子半蹲到常风身旁,抚摸着虎子:“常爷啊,满天下的狗,没有比虎子伙食更好的了!
隔三差五就吃羊羔肉裹银箔,啧啧,我都羡慕的紧。”
常风笑骂道:“你要能靠鼻子帮我找出犯官宅邸里的赃银,我也请求朱镇抚使,由北司出钱,给你吃银箔。”
徐胖子一撇大嘴:“屁。
胖爷我怕吃多了银箔屙不出屎来。
还得劳烦常爷你拿筷子帮我通下路。”
常风跟徐胖子年纪相仿,很对脾气。
虽是上下级,却亲如兄弟一般。
整日在一块就是插科打诨。
不过徐胖子的身份远高于常风。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唐欢欢意外穿越到兽人世界,一进森林就被某个男人敲晕扛回了部落,听说到了冬天会饿死冻死,听说到了夏天会渴死,听说夜晚会有猛兽和其他部落的袭击唐欢欢叉腰道又种了一地番薯,养活你不成问题了扛着...
...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当一个人的前一世在浑浑噩噩中度过,再次重生后是像上一世一样继续浑浑噩噩的过一生,还是走出一条不同于上一世的路在这世界留下自己生命的迹象...
重生至96年,成为了北电96班的一名学生,开始不一样的绚丽人生...
携带dnf鬼剑士系统重生到火影忍者的世界,成为木叶村忍具满点堂的少老板,成为什么样的鬼剑士好呢是专精剑术的剑魂或是出卖灵魂只为力量的狂战或是掌控鬼神的鬼泣或是掌控波动之力的修罗还是一体双魂半人...
谁说丧尸一定很恐怖了在星际未来世界,丧尸也可以当宠物养的。只是唐少安想要表示我明明网购了一只金丝雀,为什么宇宙快递给我送来的却是一只丧尸你妹呀,这个脸部发青,还整天吃生肉,动不动就吼的家伙,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