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荞荞姐,我们应该有十多年没见了,你漂亮了好多。”
杨俊眼光灼灼看着莫芷荞,脸色装的有点腼腆。
莫芷荞现在才抬头正眼细细的看了看眼前男人。
单眼皮,脸尖尖,有点帅气,头发顺在额头。
不对,应该是男孩,腼腆的笑着,有点小奶狗的气质,如果走在街上肯定认不出来,这是莫小蜜的小奶狗审美呢。
“嗯,好多年了吧,都认不出你了,还是那么幼稚。”
杨俊低下头,脸又红了一半:“可不是,荞荞姐一直长在我的审美上,现在又变成我的女神的样子了,哈哈。”
又伸手摸摸后脑勺。
莫芷荞斜眼看了一下腆腆的杨俊,从小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不喜欢他,很烦人。
小时候总赖着她要这要那,不达目的不罢休。
小学的时候,还天天吵着要跟她睡觉。
有一次周末,他在莫芷荞家死赖着不走,哭的惊天动地的。
两个妈妈熬不过他,才让他在莫芷荞房间睡了一晚,第二天居然尿床了,莫芷荞忍痛把hellokitty的被子和抱枕全部都扔了,从此对他结仇。
可是这个杨俊,像没事人一样,无论她怎躲,怎么骂,依然天天粘着莫芷荞,每天放学都要见见面,直到莫芷荞高中住校。
莫芷荞依稀记得爸爸开车送她去学校。
出发时,这个小p孩拉着车门,哭的撕心裂肺追车跑的情景。
而莫芷荞却很开心,终于摆脱了这块粘人的牛皮糖。
之后,因为父母离婚的原因,放假时莫芷荞也住校,很少回家,直到大学出来工作,应该十几年没见了吧。
杨俊看着莫芷荞的手掌还贴着的止血贴,挨了过来:“荞荞姐,嗯……,你的手还痛吗?”
他怯怯的开口问了一声
“什么?”
莫芷荞继续吃着水果,看着手机,不以为意。
“那天不好意思,串串摊是我碰到你了,你是不是认不出是我?”
“啊?”
莫芷荞定睛一看,是哦,今天乱糟糟的顺毛,没三七分也没戴眼镜,样子像包租公,居然没认出他来。
她从沙发上跳了起来:“三七分,居然是你。”
“什么三七分?”
杨俊愕然:“这件事我是真心诚意的认错,是我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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