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几个人用一锅卤水煮出来的,要知道这年头的调料有多贵啊,要不是村里头出钱出材料,还真吃不起。
那闻起来就一个字,香,香飘万里。
然后就是用猪的身体剁成块,混着酸菜煮成的一锅炖,野猪肉质紧实,完全比家养的猪结实不知道多少倍,就这点来说,姜可可可以遇见一会这锅酸菜猪肉会有多好吃。
这属于乱炖了,里面啥都有,姜可可直接把带回来的鸡都剁了丢下去了。
还留着几根猪排骨剁成块了,用来蒜末蒸排骨。
猪肚必然留着做猪肚汤,加上猪血,猪肝,猪心,一锅猪杂汤就做好了。
可以说这是一份非常奢华的猪杂汤,甚至可以说姜可可觉得这是她最喜欢的一道菜。
没别的,这可是野猪的猪肚啊,那吃起来得多好吃,又有嚼劲又厚实。
野猪的食谱很杂很杂,因此猪肚也比起寻常养殖的厚实的多。
不过这年头的人讲究的是吃猪肉。
估计到时候除了抢不到猪肉的人,没多少人乐意吃猪杂汤。
但是姜可可那个世界可不一样,猪杂可好吃了,要是牛杂,更多人爱吃。
牛杂甚至成了一道菜,甚至能因为这个菜单独开一家餐厅。
这在七十年代这群人面前是不可理喻的。
猪尾巴卤煮过后,卷曲的程度堪比麻花,姜可可反正是不敢吃的。
猪蹄是重磅戏,猪有四根蹄子,猪蹄尖是最好吃的,其次就是猪肘子,姜可可不喜欢吃猪蹄。
她不是绿色主义,单纯就是更喜欢猪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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