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灯初上,温荞有些狼狈的从酒吧里跑出来。
她实在不习惯这种场合,更不习惯被别人搭讪。
过去的21年她认认真真读书,从未干过出格的事,一直是个乖乖女。
大学毕业,她被分配到老家溪平的溪平一高教书。
马上开学,她的好友周韵说放松放松,她第一次进了酒吧。
现在她才进去没待几分钟就受不了跑了出来。
她被烟酒混合的味道以及震耳欲聋的音乐弄得头疼,给周韵发条短信说自己先走,就打算回家。
这路有点绕,她后知后觉意识到自己刚才不是从正门出来的,而是慌不择路走到酒吧错综复杂的暗巷。
巷子一片漆黑,周围静悄悄的只有自己的脚步声。
温荞莫名脊背发凉,打开手机灯光,加快脚步向前。
直到看见不远处黑暗中闪烁的小小火星。
温荞一下子定在原地,意识到那里站的有人。
不知道对方是什么人,她有些犹豫要不要过去。
纠结半晌,还是硬着头皮往前走。
手指按在电源键处,只要连续三下就可以报警,温荞贴着与那人相对的墙壁前行。
随着火星越近,温荞精神越紧绷,脚步也愈发的快。
经过那人时,她听见“叮”
的一声,脑中的弦好像也随着那声响一同断了,下意识将手机照向对方。
“把灯关了。”
下一刻,她听见对方冰冷道。
这是一个非常年轻的声音,尽管语气算不上好,无法掩饰的是他的声线清越悦耳,温柔起来不知该怎么勾人。
不过温荞关注的是对方说话气息平稳,身上也没有沾染任何酒气,这不是个危险的酒鬼。
警报解除一半,温荞将手机朝下捂住手电筒的灯口遮住大半的光,“不好意思,天太黑了,我不太看得清路。”
黑暗中她看不清那人面容,只有猩红火星发出亮光。
对方沉默着没有说话,似乎刚才如果不是她的光刺到了对方,他根本就懒的开口。
温荞本就不是热络的性子,她也不再说话,继续往前走。
“前面是‘红灯区’,宝贝儿。”
温荞已经走出去两步,突然听到身后的人温柔又轻慢的地问她“你确定要一个人去?”
“红——红灯区?!”
反应了一瞬,温荞的脸立刻烧起来,“不、不是,我第一次来这里不知道路......”
温荞整个人都有些颠覆了,她一直觉得溪平很小,骑着自行车都能把整个小县城转完。
而且这里的人们生活慢悠悠的,虽有人闲嘴杂的通病,但整体压力小,闲适宜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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