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他只享受到两场战斗,都是短时间内结束,不是因为敌军投降了。
事实上,对面的法国军队在一战中非常勇猛,或者说二战以前的高卢雄鸡不是虚名。
只是维克多和罗根太过凶残,顶着敌人的火力在防线最密集的地方冲进对方营地,这波大节奏直接起飞,后续的支援轻松冲破了其他防线。
所幸这两次遭遇的都是人数极少的侧翼小队,没有配备马克沁机枪,火力密度有限,靠着栓动步枪的射速实在难以抵挡两个超速再生的变种人。
两场战斗过后,罗根的安排起作用了,石天顶着个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假名,贴了胡子,把自己扮成白人模样,成了这支军队的最高长官,权力很大,顺手就压下了疑似不死士兵的传闻。
就这样,接近八倍防御,堪称全军最耐淦的士兵待在最安全的后方。
由于他们出色的战绩,后勤很快给他们送来了两顶马克沁机枪,用作阵地防御或强攻突破。
用过一次之后,维克多就强烈要求石天把自己调整为机枪手,他抱着马克沁表示“这个,比这个,好使!”
,前者是马克沁,后者是他的利爪。
罗根对枪械兴趣不大,他更相信自己的骨爪。
至少维克多不止一次表示羡慕他这么长的东西,比自己的指甲盖儿长多了。
接下来的战争中,由于副脑存储了前后一百年的历史史料,石天打得异常顺利。
虽然由于蝴蝶效应的影响,现实和书上差别越来越大,但基于后勤和总体物资调配的战力评估误差并不大,因为这些客观存在的东西即是有变化也不会出现较大波动。
战争打了两年多,石天手底下的集团军都快超过上级司令了,终于罗根出够了气,通知他和维克多一起假死。
三人换了套衣服,开着一辆1903年产的rcedes跑出了前线阵地。
“詹姆斯,你搞的这辆车有点慢啊,还没我跑得快。”
维克多坐在后座,抱着一挺马克沁吐槽道。
“维克多,你知道现在路上大部分汽车的速度是多少吗?我告诉你,是时速25-35英里。
而我这辆,是73英里,所以,你抓紧扶手了吗?”
罗根脚下油门猛踩,车速肉眼可见地飙升,瞬间就提高到了117公里每小时。
“哦吼,詹姆斯,我说错了,这是辆好车,哪儿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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