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于2015-7-2808:59
他来我工作室,向我诉说一件内心极为歉疚的事:
他今年48岁,是一国家单位领导,这么多年以来,一直压在心里一件事。
他当初是顶替他人姓名上的大学,而被顶替的那个人,因受不了落榜的刺激而变得疯疯癫癫。
多年以来一直不见好转,他也曾暗中帮过他,可他在去年流浪途中染病而死。
他得知后整天心里倍感愧意。
他常想,现在自己所拥有的一切或许是他的。
他现在也经常做噩梦,梦见那人来找他,要回自己的姓名。
他内心的惶恐不安不能给任何人提起,他现在快要崩溃了。
他曾暗中在生活中帮过他父母,希望能减轻一些心理上的愧疚,但负罪感随着他的离世而加深了。
他也觉得自己一生,连自己真实姓名也没用过,更觉自己无用反而害了别人。
我听完他真诚的忏悔,理解他的心情,那时曾顶替别人户口、姓名招工上学的事有很多。
虽然现在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上大学的,构成冒名顶替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可这现象在当年时并不算稀奇。
我也有同学顶替他人上的大学,这是一时代不光彩的产物。
他的忏悔是真诚的,在我开导宽慰下他心渐渐趋向平静,并表示以后一定善待被顶替人的父母,替他尽一些孝道,以减轻自己罪责。
我也劝他以后要多做善事,消除业障,种植福田,而获心灵上的清净安乐。
编辑于2015-7-29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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