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色慢慢亮了一点,但因为有雷雨,所以依旧阴沉沉。
程若晚在暗色中瞧了林雾一会儿,撑起身体凑过去,仰头去吻她。
她的呼吸慢慢地凑近,林雾头一偏,躲过了她的亲吻。
“很敷衍啊程小姐,没有真情的话,起码用一些演技吧。
哦,可能有点为难你,你本来也没什么演技。”
程若晚咬唇:“你到底要怎么样?”
“真情实感一点,再来。”
程若晚长出一口气,一只手扶住林雾的脸,闭着眼睛去亲吻她。
这次亲到了,唇和唇只刚刚触碰一下,林雾就蹭开了。
“没那味儿。”
林雾评价道。
程若晚面无表情地看着她堪称可恶的嘴脸,然后撑着身子翻到林雾身上,把她的两只胳膊往头顶举。
林雾瞪大眼睛,想要翻身,奈何伤了一只脚,行动不便。
倒也没有那么不便,只是会有些狼狈,而林雾不喜欢狼狈。
于是在这犹豫间,程若晚便眯起眼睛附身,果冻一样可口的唇瓣碾上她的唇,把她的气息也一并渡了过去,把她全部的反抗和躲避都消磨掉。
林雾下意识张口,舌尖便也顺势进入,程若晚吻得认真,手自然地抚过林雾的脖子,最终捏着她的耳朵亲。
这是她接吻的习惯,在那些“勾引”
林雾的日子里,她每一次主动的亲吻,最后都要摸着林雾的耳朵。
而林雾的耳朵会变得很红,很烫,程若晚看了,会弯起眼睛笑。
林雾知道她在笑她,于是会有些羞恼,更加激烈地亲回去,不想要她一个人害羞。
那是很多年前,初恋都没有过的林雾,都没有想过自己将来能喜欢什么样的人,便沉溺在名为程若晚的浓烈的酒里。
她的一切她都喜欢,亮晶晶又像是会说话的眼睛,小巧挺翘的鼻梁,果冻一样微微上翘的唇瓣,粉嫩的耳垂,她的身体曲线漂亮又柔软,她的人也是温柔的,盯着她看的时候,像是要把她二十年的理智都要勾走,但她也经常会发些脾气,有一个不算隐秘的小偏好,林雾很喜欢看她发脾气,她生气的时候本就很大的眼睛瞪得更圆,雪白的牙齿咬着唇,倔强地不想理人,林雾便变着法地哄她,即使没有哄好她自己也甘之如饴,她瞪她她高兴,嫌弃她她也高兴,她非要自己走,林雾就跟在她后面看她,回头再想起来,活脱脱一个犯贱的变态。
气息开始变得滚烫,林雾的思绪混乱,但身上的人是那样恰好,恰好长成她喜欢的模样,恰好拥有她喜欢的身材,恰好也有她又爱又恨的性格,恰好有她最喜欢的癖好。
恰好是程若晚。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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