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林初的炸毛,燕明戈倒是极为淡定的移开了目光。
“也没二两肉。”
林初:“……”
若不是还记着这家伙将来是大反派,她好想一脚踹死他丫的。
成功逗了一把小媳妇儿的燕明戈嘴角带着一丝笑意把头转了过去,他手中有什么东西射了出去,然后整间屋子都陷入了黑暗,成功掩住了他红得惊人的耳朵。
林初正在心底默默给大反派扎稻草小人,忽而听见燕明戈问了一句,“白日里你在小巷中同我说,你叫林初?”
许是熄了烛火,眼睛看不见,感官变得格外明显的原因,林初觉得燕明戈说这话的时候,好像靠自己特别近,温热的吐息洒在她耳廓,痒痒的。
不过大反派这话却是叫她一点旖旎心思都没有,神经瞬间绷紧,林初努力使自己声音听起来没有什么异样,“嗯,那是我被卖进岑府当丫鬟之前的名字。”
原主家贫,被卖去当丫鬟时,原主也才四五岁,对于原生家庭,几乎没什么印象。
原主的奴籍是做丫鬟以后才有的,记载过她存在于这世间的证据,也是从那时候才有的。
燕明戈便是去查,也不可能查到什么。
明明视线里是黑漆漆一片,林初却能感觉到燕明戈落在自己脸上的目光。
当时生死存亡之际,她也不知自己怎么就脑抽说了这句话,现在林初心中也是呕得吐血,她只得胡诌道,“我家乡那边有一个说法,人若是死了,总得要有人记得她的名字,逢年过节,烧点纸钱什么的,才能收的到。”
“你倒是想得周全,把自己做鬼的事情都想好了。”
燕明戈这句话有些低沉,像是有心事。
林初尴尬笑了两声,只得继续圆谎,“当然,做人的时候都这么苦了,做鬼的时候,要是有人给我多烧点纸钱,我在那边过得想来也就不会太幸苦。”
燕明戈沉默了一会儿,突然笑了一声,苍凉,又有几分的伤感,“那你记住我的名字,我叫燕珩,京城人士。”
这句话莫名的让林初心头一酸。
她知道他会是活到最后的大反派,他对自己的命运却是一无所知的,每一次上战场或许都做好了埋骨黄沙的准备。
她偏过头去想看燕明戈这一刻脸上是什么表情,但是黑夜里她什么都看不清。
只听燕明戈道了句,“睡吧。”
林初想着事情,脑子里乱糟糟的,但是这一整天她的确是累得够呛,很快就入眠。
一夜无梦。
第二日天刚亮,已经习惯生物钟的林初就起床了。
穿衣服的时候,她不死心的瞅了瞅自己鼓鼓囊囊的胸口,很小吗?
比起江晚雪那搓衣板身材,她觉得这幅身体算很有料的啊!
反应过来自己是在做什么,林初狂汗一把。
抛开脑子里那些奇怪的想法,林初收拾妥当准备去厨房煎药,不想开门就见江晚雪和一个端着托盘的丫鬟迎面走来。
江晚雪穿的还是昨日那件白色挑线襦裙,外面罩了一件绣着兰花的月白长袄,她梳着堕马髻,髻上斜插着一根玉兰花簪子,简约素净又不失优雅。
面上抹了脂粉也没能遮住眼下的青黑,倒是多了一份憔悴的美感。
看来江晚雪昨夜睡得并不好。
“咳咳……我今日起得早……咳咳……就在厨房给燕哥哥煎了药,顺手煲了汤……咳咳咳……”
江晚雪站在房门外,一手拿着帕子捂在嘴边撕心裂肺的咳嗽,旁边的丫鬟托盘里端着一碗褐色的药汁和一个汤盅。
这是昨天半夜穿着单衣在院子弹琴把自己给折腾病了?
林初打量江晚雪一眼,客套道,“韩娘子都病了,还操持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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