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干脆不再解释,默认算了。
很快。
林正杰走下出租车,好巧不巧——还真就碰到熟人,是住在同一幢楼的一个五十多岁小老头,大家还比较熟悉。
“达叔,在锻炼身体啊!”
“阿杰?你这是发达啦?”
达叔,儿子已经搬出彩虹邨,在市区购买了房子。
从这一点上看,这家人算是混得不错的。
像这种公共屋邨,年轻人是拼命的逃离,最后只留下老年人。
再过二十年、三十年,这种情况——老龄化将更加的严重。
就好比,前世的西部小城市,年轻人要么在外打工,要么在外定居,西部小城的人口不增反减,街上老年人占比非常的夸张。
“没彪哥有出息,年纪轻轻就在市区买了房,我得向他学习!”
林正杰笑着说道。
他虽然是在捧达叔的儿子,但达叔却从林正杰眼里看到的是自信,这让达叔更加肯定林正杰发达了。
再一看林正杰手中拎着镛记烧鹅,刚刚又是打taxi回家,这让达叔更加确定几分。
“你还这么年轻,很快也可以的最近在做什么?”
达叔八卦道。
“没做什么,就是换了个工作。”
林正杰说话总是说半段,故意激起这些老头老太的好奇心。
“阿杰,你现在是做什么工作?”
达叔心痒痒的问道。
“证券公司的经纪人达叔,我先回家啦,你慢慢锻炼!”
见目的达成,林正杰快速闪人。
这样一来,留在身后的达叔,顿时没心思锻炼了!
“证券公司的经纪,是不是股票经纪?这一个月能赚几多?这小子没看出来啊,以前那么老实,现在也能发达?”
就这些问题,足够达叔想上半小时了,目光还不忘一直看向林正杰离开的方向。
林正杰在回家的短短百多米距离,遇见达叔这类邻居自然不少,不用他主动打招呼,邻居必问他‘发财’的事情。
他也不否认,说话总是留下悬念,引来这些邻居的八卦不已。
正所谓——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先敬罗衣后敬人,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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