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行。
不是老猎人张英。
而是一只骨犬。
当路梦杀死加驼的时候,它就从藏身处出来,摆出猎食者的姿态缓缓逼近。
看起来是打算趁一人一兽两败俱伤、胜者精疲力尽的时候,坐收渔翁之利。
只是在靠近到大概十米的时候,它突然逡巡不前,背上的骨甲翕动、刚毛竦立,一副焦躁的样子。
骨犬的感知是很敏锐的。
它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一场激战后,明明应该是最疲惫的时候,这个人类猎人的身上反而突然散发出一股危险的气息。
路梦看它大概有自己的小腿一般高。
看着凶横,但这个体型就骨犬来说并不算大。
身上的骨板也是初生的雪白,而骨犬一般是群居动物,看来是只不知道什么原因落单的幼犬。
见这小狗不靠近也不离开,这么一直缠着也不是办法。
路梦可不想上演一出《老人与海》。
他想了想,收起藏在皮衣下的手弩,只是按住匕首,从加驼腹中剜出一块内脏抛给骨犬。
如果它还不满足,那今天他可免不了加餐一顿狗肉。
骨犬向前一扑咬住内脏,然后缓缓后退。
停在它认为的安全区后,居然对着路梦摇起了尾巴。
骨犬多半是由某一支家犬在野外的环境中进化而来,某些习性也是共通的。
这自然是示好。
路梦笑了。
还怪可爱的。
虽然它的尾巴还带着危险的骨刺。
摇了一会儿,小骨犬就屁颠屁颠叼着肉跑远了。
这次相遇也给路梦提了一个醒。
这次来的是落单的幼犬,但加驼尸体的血气却可能吸引来真正饥饿而凶猛的骨犬群。
他审视着加驼的尸体。
一只驯化后的驮兽可以重达一吨。
而野外的加驼,虽然不像家养的驮兽那样容易养膘,但七八百公斤还是有的。
在没有运输工具的情况下,路梦显然没法一次性就把整只加驼搬回去。
光是举起这只加驼,他也至少需要50点力量属性。
想轻松地搬运就更难了。
因此他必须在这里就处理加驼的尸体,把最有价值的部分先带回去。
而为了避免吸引来骨犬群或其他的猎食者,走之前还必须把尸体给掩埋起来。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新元历2166年,我所在的十七区被评为联邦最差地区。居高不下的失业率。逐步飙升的失踪人口。天价悬赏犯层出不穷。人们说,执法者是这个星球上最危险的职业。而我,不幸成为了执法者。...
松软的戚风蛋糕酥脆的牛角面包可口的慕斯蛋糕蓬松的手撕面包网红的脏脏包。甜的咸的,酥香的,口感饱满的。种种精致诱人的面包蛋糕似乎都能从这一家小小的烘培坊找到。这是一个关于烘培的故事。阅读指南...
顾铮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正因为勾搭未遂而挨板子。后来又被庶娘作的没有办法,哪怕那个男人看不起自己,只好咬牙嫁了。她觉得在这个世界她是女配的命,所以活的循规蹈矩恪守本份。结果,男人一转眼变成了公爵府的外...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大唐天宝,顾青身着布衣从烟尘里走来,在长安皇城的大道上,看着鳞次栉比的华丽殿宇,一步,两步,步步生莲。他渐渐握住了这个强盛王朝的脉搏,也看到了饱受挫折打击的李隆基那张灰败阴暗...
末日里,他们都叫我神农,我有些名气,爷爷给我留下一座山和一片鱼塘作为遗产,我在后山的血尸地里养血尸卖血灵芝,把血尸当做饲料在鱼塘养鲨鱼。我赚的盆满钵满不愁吃喝。但是其实我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没有人知道,...
水馨穿越修仙界,以天才的资质踏上修仙路,举目四顾前无各类奇葩主角需要逆袭后无各类脑残极品欢快蹦跶左有好友若干右有蓝颜数位水馨喜忧参半这世界的节操掉得凶猛,智商居然还不曾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