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氏看着自己的儿子是一脸的骄傲,仿佛看到自己的儿子已经考上了秀才公一样。
饭桌上,王广顺说自己明天去镇上一趟。
“去镇上做什么?”
黄氏问道。
“已经种完地了,我去镇上看看有什么活计,打打零工。”
王广顺解释道。
自己的孩子要读书,以后家里的负担会越来越大,总得提前做好打算。
“我明天和你一起去,反正现在地里的活儿也不多。”
王广兴说道。
“行,那你俩注意安全。”
第二天,王守德检查王茂平的功课,王茂平背诵的很流利,一字不差。
王茂竹在一旁投来羡慕的目光。
以后得日子,王茂平每天早上来王守德家读书,完成功课后,陪王茂竹玩一会,再回家。
到家后在院子里拿着树枝当笔练习着写那些繁体字。
然后再将王茂安,王茂康,王春雨抓过来教他们识字。
这些天王茂安和王茂康是苦不堪言,见到王茂平都是绕路走,王春雨倒是没绕路走,只不过每次都推脱自己活还没干完。
“姐,那灶台你都擦了三遍了,别以为我没看到。”
不过家里的大人倒是乐见其成,别管有没有天赋,能认识些字也总是一件好的事情。
一转眼,一个多月已经过去,时间到了6月中旬。
王茂平已经开始练习写字。
可是家里没有毛笔。
王茂平想了个办法,在一根和毛笔粗细相当的高粱杆上插一根细细的木棍,虽然从重量、质感上可以说和毛笔毫无关系,但至少可以练习一下握笔的姿势。
王广昌和王广顺回来了一次,在家住了一宿又赶回了镇上,一个多月的时间,两个人变得比以前更瘦了,晒黑了不少。
王茂平看的心里很不是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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