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羡墨笑了,捏了捏姜江的脸,心想怎么这么可爱?
两人悄声进入图书馆,来到他们放书的地方,这次秦羡墨没有坐到对面,而是挨着姜江坐下。
姜江看了他一眼,没有说什么,把书翻开,准备接着刚刚看过的内容去看。
随后,他手指顿了一下,感觉书里好像夹了什么东西。
秦羡墨一直在偷偷观察他,见状假装不解的凑近他耳边问,“怎么了?”
姜江不自在的动了动,“你说话就说话,别这么近。”
秦羡墨很无辜,“这不是怕打扰到别人吗?”
姜江无话可说,他拿着书往后翻了翻,果然看到了夹在书里的黑色信封。
信封并不是纯黑色,拿在手里,外灯光的照射下,隐隐有星星点点的光芒透出,仿佛将一汪银河注入到了其中。
一眼便能看出送这封信的人的用心。
事实上,秦羡墨挑信封的时候确实很用心,对比了十几种信封,最后才选了这个,不光是好看,还带有淡淡的书香气息。
姜江这种书香门第出来的小孩,一定会喜欢。
秦羡墨努力忍住笑,皱着眉凑近姜江,不爽道,“怎么又是情书,这才两天就第二次了,我看看。”
毫不意外,姜江直接抬手,躲过了他伸过来的手。
秦羡墨抿唇,“有是因为是别人的心意,我不能看。”
姜江点点头,“你知道就好。”
这次秦羡墨是真不舒服了,不就是个送情书的陌生人吗?难不成在姜江眼里,比他还重要?
那人凭什么?!
就算那人是他,也不行!
如果有人无意中看到了秦羡墨的内心想法,一定会直言不讳的说一句“神经病”
。
姜江并不知道秦羡墨内心的想法,他把信封放在包里。
秦羡墨在一旁问,“现在不看?”
姜江“嗯”
了一声,“先复习,回去再看。”
这样才对,一个陌生人的信而已,不用那么在意。
不过难道是他准备的还不好吗?姜江看起来没什么太大的反应啊,姜江收到蓝信封的时候还笑了,难道他连蓝信封都不如?
这么一想,秦羡墨又给自己气的够呛,他想去问姜江,又担心暴露,只好忍气吞声。
姜江看了眼秦羡墨,心想,回去还是背着对方看他,别真给气出问题了。
他知道自己不会因为这些信而改变什么,但是他还是会认真去看,那可是别人一笔一划的心意。
旁边,秦羡墨气了半天,忽然想到,送信的不是我自己吗?自己生自己的气?神经病!
——
回到宿舍,姜江洗漱完,擦干头发坐在桌前,秦羡墨几乎立刻凑过来,“要看信了?”
姜江,“……”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陈乐天从军伍回到京城,家乡的一切似乎都没变。而他,想做个修行者,可以御车飞行,享受着众人的欢呼。...
当周坤用一仓库的西州蜜从巨龙那里换了一把金币,他觉得这生意可以做当异世界为了周坤带来的一箱火龙果抢破了头甚至引发了灭国,他觉得这生意很有赚头当周坤周围的水果批发商哭着喊着要买他从异界带回来的水果...
谁说丧尸一定很恐怖了在星际未来世界,丧尸也可以当宠物养的。只是唐少安想要表示我明明网购了一只金丝雀,为什么宇宙快递给我送来的却是一只丧尸你妹呀,这个脸部发青,还整天吃生肉,动不动就吼的家伙,哪...
他,穿越至三国成为八岁孩童被童渊收养,与赵云,张任和张绣称兄道弟,于洛阳凭借卓越的见识获得蔡邕赏识,并成为蔡邕的门生,在虎牢关之战与吕奉先大战两百个回合,从此声名鹊起。他麾下谋士猛将无数,能与当世枭...
人生最悲惨的事情,莫过于你以为到达了顶峰,可是一下子摔下了山崖。醒过来唐咏诗成了一名胖纸。还是一个在婚礼上被抛弃的弃妇。胖纸又要自杀了杀猪般的叫声在医院里响起。唐咏诗左看又看,谁自杀咋没有看...
康熙三十年大选,乌林珠身为乌拉那拉家的嫡女,进宫选秀。目睹了四阿哥的热门抢手,各种秀女争奇斗艳后,她默默地同情了一把未来的四福晋,做等撂牌子回家。谁知道等来的却是她即将成为那倒霉的四福晋的暗示。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