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份的河水,还有点微凉,泡过澡洗去酒味后,良人踩着水走上岸。
身后一条又一条忍犬紧跟,在河滩上甩掉满身的水珠。
良人跳着脚穿好衣服,上身是素白的长襦絆,下摆一直拖到腿弯处,也可以叫做睡衣,属于内衬,平时还会穿上一件长着,相当于一件外衣,有必要的话,某些场合还会穿印有家纹的羽织,相当于大衣,裤子是马乘袴。
裤子今天早上老妈没给他机会穿。
这四部分合起来,就是最常见的礼装,忍族都有的玩意,纹付羽织袴。
因为较贵,这一套玩意每年都是从头穿到尾,有换洗的,但不多。
良人倒是想穿大裤衩跟T恤衫,但是老妈不让。
挺好的,就是弄坏了弄脏了会被打死。
踩上人字拖,良人一屁股坐在河滩青石上,身边四周,或趴或站着八条狗老大,随即指挥着狗群收拾着地上的狼藉。
主要是得把血给舔干净,掉的狗毛也不能忘了。
良人看向受伤较重的狗子,并不担心他们的伤势,回到族里,有的是族人上心治疗,都一家人,用不着客气。
随之,良人看向脚边趴着的正男,轻轻的踢了他一脚,示意他让开。
正男摇了摇尾巴,让开位置。
然后看向豆豆招手。
先是没注意,良人叫名字,趴在地上的豆豆一愣,起身走到良人脚边,疑惑的张嘴吐着舌头喘气,汪了一声。
祢豆子是她主人给起的名字。
而良人给她起的名字是,座头。
她是个瞎子,在战场上受伤失明,脸上有两道狰狞的伤疤,纵横交错成X型,外型是条柴犬,黄毛,头上戴着斗笠,中心的圆洞里,顽强的露出一簇黄毛,脖子上挂着护额,穿着一件战术小马甲,背上背着一把短剑。
擅长,剑术。
用尾巴卷着剑砍人,听力以及反射神经非常强悍,是良人座下,目前实战能力最强悍的。
至于这伤是谁砍的,风之国的沙漠之花,千代砍的。
“怎么了?大将?”
在之前的对抗训练中,她放了不少水,刀也没拔。
“你渴望力量吗,座头哟。”
良人笑眯眯的问道。
当然渴望了。
座头扭头‘看’了一眼正男,她可是一步步看着这个蠢货是怎么成长起来的。
“我...可以吗大将!”
座头精神起来,‘看’着良人时,尾巴摇的飞起。
“当然。”
良人点头,说道:“不过,你要发誓认为我为主。”
座头有些懵,说道:“你不是我老大吗?”
“老大也是我!”
良人说道。
();() “有区别吗?”
座头不是太懂。
“区别不大。”
就是个仪式,只要听话就行,想了想良人还是放弃让她认主人,说道:“但你以后只能听我一个人的话。”
“那...族长...”
座头还是知道厉害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陈乐天从军伍回到京城,家乡的一切似乎都没变。而他,想做个修行者,可以御车飞行,享受着众人的欢呼。...
当周坤用一仓库的西州蜜从巨龙那里换了一把金币,他觉得这生意可以做当异世界为了周坤带来的一箱火龙果抢破了头甚至引发了灭国,他觉得这生意很有赚头当周坤周围的水果批发商哭着喊着要买他从异界带回来的水果...
谁说丧尸一定很恐怖了在星际未来世界,丧尸也可以当宠物养的。只是唐少安想要表示我明明网购了一只金丝雀,为什么宇宙快递给我送来的却是一只丧尸你妹呀,这个脸部发青,还整天吃生肉,动不动就吼的家伙,哪...
他,穿越至三国成为八岁孩童被童渊收养,与赵云,张任和张绣称兄道弟,于洛阳凭借卓越的见识获得蔡邕赏识,并成为蔡邕的门生,在虎牢关之战与吕奉先大战两百个回合,从此声名鹊起。他麾下谋士猛将无数,能与当世枭...
人生最悲惨的事情,莫过于你以为到达了顶峰,可是一下子摔下了山崖。醒过来唐咏诗成了一名胖纸。还是一个在婚礼上被抛弃的弃妇。胖纸又要自杀了杀猪般的叫声在医院里响起。唐咏诗左看又看,谁自杀咋没有看...
康熙三十年大选,乌林珠身为乌拉那拉家的嫡女,进宫选秀。目睹了四阿哥的热门抢手,各种秀女争奇斗艳后,她默默地同情了一把未来的四福晋,做等撂牌子回家。谁知道等来的却是她即将成为那倒霉的四福晋的暗示。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