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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赖赖床也情有可原(第2页)

邓霍疑惑盯向她的眼睛,显然在思考她这句话有没有其他的意思。

潘乐顾不了那么多,毯子往床上一扔就往洗手间走去。

她先进行千篇一律的洗漱,之后去衣帽间挑了一套职业套装穿上。

接下来,她还要化妆。

男人说女人打扮能长达一两个小时,当然,那是夸张说法,一般人上班哪有那么多时间。

她有那个时间,还不如拿来睡懒觉。

她花了大约十分钟左右化个淡妆,出去时,见到邓霍正双腿叉开地坐在沙上,懒散地看一本书。

他身上穿着裁剪得当的西装,领带已佩戴好,显然早已等候了好一会。

他眼角余光注意到她出来,阖上书本,说:“我还以为要等一个小时。”

潘乐不经意瞧了一眼,目光第一时间被封面上大写的“金瓶梅”

三个大字吸引。

再定睛一看,哦,原来是她看错了。

完整书名是《法说金瓶梅》。

想来这书又是原先的潘乐买来提升自己的。

邓霍这人在这留宿一晚,看了两本书。

一本离婚法相关,一本金瓶梅相关,也不知道他是好学呢,还是意有所指。

潘乐吊着眼梢,带着阴阳怪气打趣道:“邓总你这个时间不像个皇帝一样上早朝听报告,怎么有兴趣看这些啊,总不能是要抢我的饭碗吧。”

邓霍将书放回原处:“看到书名有些好奇,打时间而已。”

潘乐斜他一眼,笑了笑:“那你可真会挑书。”

邓霍不理会她的怪调:“这写得也挺好的,潘金莲通奸且伙同奸夫杀了武大郎,按照大明律,得被凌迟处死,相比之下,被武松一刀了解,反而解脱了。”

古代讲究家国文化,有一句话经常看电视剧的人都知道——臣从君,子从父,妻从夫。

潘金莲杀夫属于大逆不道,与谋反同刑,极有可能被凌迟处死。

潘乐不赞同,忍不住跟他争论起来:“以前的法律根本就不完善,武大郎要是在捉奸现场杀死奸夫淫妇,完全不用负法律责任,潘金莲先下手为强很明智。”

“……”

邓霍‘咂’了一声,琢磨道:“那武大郎真是亏在了不懂法。”

潘乐呵呵:“那也要看他有没有本事杀了西门庆,若是不杀奸夫只杀妻子,也是要受杖刑的。”

邓霍凉笑一声,说:“杖刑,听起来还有存活的机会啊。”

“潘金莲左右逃不过一死,所以只能先下手为强。”

这就是封建女子的悲哀无力。

放到现在,不甘心的潘金莲想攀高枝可以选择离婚,不至于傻到通过杀人这种方式,可她没有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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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这样的她不能为一个男人守贞时,结局就已经注定了。

邓霍接过话茬,笑道:“我知道,让大郎喝药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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