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传薪回到马身边,从侧面拿出步枪:“那还不简单,我再打一头小的。”
为了避免马受惊,他在雪地里趟出去二十来米,举枪瞄准。
砰!
远处,一头半大的野猪应声而倒。
车队的牛马骡子稍稍受惊,但枪声不是在它们身边响起,倒是也没有乱跑啥的。
安抚一下,就消停了。
“好枪法!”
“神枪啊!”
“赵队长属实厉害!”
捧哏的太多了,七嘴八舌的。
不佩服不行啊。
你说拎着刀子就能干翻野猪,拿枪照样能打死野猪。
一枪一个准好么?
假如对面是绺子,他们相信那些绺子算是撞铁板了。
();() 赵传薪收枪:“再来几人,把小的抬回来。”
陈大光挺高兴的。
不是高兴有猪肉吃,咋说他也不至于因为点肉高兴,而是赵传薪确实厉害啊。
他说:“别整头猪带着,直接剥皮割肉,一辆车上挂一扇肉,轻快,不占地方。
要是等晚上,整头猪都冻结实了,想割也割不动了。
咱们人多,用不多会儿就拾掇出来了。”
就像他说的,人多力量大。
一般杀猪,五六个人按着,杀猪放血,完事还得烧热水烫刮猪毛。
野猪不同,野猪的毛刮不好,必须剥皮。
内脏肠子啥的,没条件处理,该扔的直接就扔了。
等分割出来,肉也冻得差不多了,用麻绳系上,往车辕上一吊,嘿,正正好好!
真用不了多久。
这下,车队的人更开心了。
竟然还能吃顿猪肉!
晚上,临时落脚的农户家里都分去一块猪肉,高兴的不得了。
赵传薪其实不爱吃野猪肉,这玩意儿有土腥味,腥臊不说,肉很硬很瘦。
所以,他沾着蒜酱吃了些,就自己开小灶去了。
干饭却挺爱吃,狗的味觉没人那么灵敏。
但是,当大家看一条狗,竟然叼着野猪肉沾蒜酱的时候,也都是惊掉下巴。
赵传薪正在一个小马勺上翻炒,颠勺,不时地往里面加料。
“赵队长,这是啥肉,味道挺香的。”
赵传薪专注的炒菜:“羊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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