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腐肉的恶臭熏得我几欲作呕。
早在娜仁说它是独角狼王的时候,我其实就在想,什么品种的狼会头上长角呢?
现在狼王就和我脸贴着脸,这么近的距离之下,我才现“独角”
的秘密。
原来是一根粗长的野猪獠牙,从狼王上颚刺进脑袋,又从左眼贯穿出来。
这么重的伤势足以致命,但狼王靠着顽强的生命力,竟然硬生生的将野猪獠牙掰断,这才将其嵌在脑袋里,成了牧民们所说的独角狼王。
那伤口早已完全愈合,但我现在看来,仍觉触目惊心。
我极力的让自己保持冷静,轻轻的掏出弹药塞入双蹦子,准备给它喂一顿饱的,吃顿大餐。
“去死吧。”
填完弹药的那一刻,我毫不犹豫的对着狼王的脑袋扣动了扳机。
“噗”
只听一声闷响。
双蹦子早不坏晚不坏,偏偏在这个时候炸膛了。
一股黑烟从枪管中间爆了出来,把我和狼王都呲成了大黑脸。
狼王大怒,抡起巨爪就要拍碎我的脑袋。
我拼命躲闪,并用枪托还击,几个回合下来,也没能分出胜负。
通常情况下,成年人单挑草原狼的话,胜算是非常大的。
无论上肢还是下肢力量,人都要高出一大截,甚至比起咬合力,都是成年人完胜。
既然草原狼这么拉胯,那为什么牧民还会谈狼色变?最根本的原因还是草原狼的数量。
它们有时成群,有时成片行动,再加上可怕的纪律性,使得它们在草原上鲜有对手。
独角狼王眼看啃不下我这块硬骨头,就仰起脖子嚎啸一声。
瞬间就有两头狼从黑暗中窜出,将我左右包夹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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