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迟再过五天,他就会来。
到时候,有我的就有他的,教主买单,我操心什么?”
“你可真有把握啊。”
美艳女人瞥他一眼,起身整衣。
“那当然,我了解他,简方昨日归教,算算时间,就是这几日了。”
易醉打了个大大的哈欠,从榻上滑下来,朝芳芳姑娘摆了摆手,钻进里屋,睡觉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左使在魔教里……吃的很开囧
因为都是一群二货在一起==……
捂脸,方方姑娘辛苦你了==
☆、春雨如丝
七十二
离开连天堡,是一件比冥枭之中简单得多,也要轻松的多的事情。
换在几个月前,他绝对想不到会有一日,他会自己决定,永远离开这个有暮若闻在的地方。
这里埋葬着他二十多年的时光,有着他逝去的许多兄弟,还有他第一次爱上的人。
他曾以为他会紧紧抓着不放,哪怕余生都在自我折磨中度过,哪曾想到,放开,并不是那么痛苦的事情。
小小的包袱,就两三件换洗的衣服,几十年来积攒的银钱,还有最值钱、陪他历经无数恶战的佩刀。
他走的时候并没有告诉任何人,他只是留了一封信,交给管家徐伯,让他在合适的时机交给他曾经的主人。
何为合适的时机?
当暮若闻和冥焰缠绵足够、从新房中走出,处理完堆积如山的要事后,在那么一两个瞬间,想起曾经形影不离的暗卫时。
连天堡到魔教并不远,骑马大约二日一夜的路程。
他换下了黑衣,穿上了普通农家的粗衣布衫,□的马也不是连天堡专门饲养的千里名驹,而是一点银钱自最近小镇买下的代步老马。
和以前不变的是,他依然走得是前几个月走过几次的那条路线,投宿的客栈,歇脚的茶铺,就连点的馒头牛肉,喝的茶水,几斤几两,都一如以前。
他在路途中最大的城市当了他的刀。
削金断玉、无坚不克的利器,当了三百两银子。
加上他的积蓄,刚好四百五十两。
连一坛酒都不够。
让人无奈的是,他不知喝了那人多少坛。
想要凑够那笔钱,想必遥遥无期。
可是他还是要去。
去魔教,去见他。
一路跋涉,旅途中大多都在下春雨。
清雨细如发,柳色溺人醉,行人笑语不断,杏花清香飘百里。
清晨到了城中,牵着马走过青石板路的时候,冥枭恍然惊起,有些街景竟是如此的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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