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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光明媚,百花争艳。
一颗胖团子鬼鬼祟祟地躲在房的门口探头探脑,趴在门槛儿上叼着胖手指偷偷儿往里去。
没人。
见总是在这个时候在房练字的自家大哥没在,阿妧呆了呆,小小地纠结了一下,就垂下了小脑袋哼哼着准备回去跟父亲宁国公一块儿玩儿。
只是才转身,她就叫一双修长的手给扣住了小肩膀,熟悉的淡淡的香气传来,阿妧惊喜抬头,却见穿了一件八成新的蓝色衣裳的林珩正垂头微笑地着自己。
他笑得温柔极了,阿妧仰头呆呆地了一会儿,又急忙往兄长的身边拱。
“来找我的”
胖团子脸上藏不住事儿,林珩一就知道她有心事,就笑着问道。
“有一点点啦。”
阿妧欲言又止,见林珩笑容温柔,想到自己在阿宁面前听到的话,不由犹豫了一下。
若她告诉大哥,元秀郡主可能会离京好几年,她大哥会不会很难过呢
想一想阿妧就觉得难受。
林珩并不是一个滥情的人,他既然选择和元秀郡主要好,就当真是真心喜欢了元秀郡主。
可是元秀郡主若离京,那她大哥的这份儿喜欢可怎么办呢
“是什么事儿想荡秋千了还是想钓鱼了今日父亲去会友不在家,大哥哥陪你好不好”
见胖团子一下子就扑进自己的怀里,林珩微笑着将她直接抱了起来颠了颠,想了想就笑着说道,“诚王府的阿瑾有信给你,要不然咱们一块儿,完再回信给他”
卫瑾和胖团子之间经常信往来,当然,诚王长孙人从小儿精英教育来的,不仅字儿写得好,学的字儿也多,很能把自己的话都给写明白了。
胖团子就够呛了点儿,那些潦草还繁体的信简直就跟天似的,常求了林珩和自己一起,给自己说信上是什么意思。
当然,十姑娘年纪小,理直气壮地当文盲。
不过最近卫瑾却已经放下了曾经被林珩很赞赏为“有火候”
的草,而是改用端端正正,清秀好的楷来写字,阿妧连蒙带猜的总是能明白了。
信虽然不用林世子亲自出马了,她心里也感激卫瑾体贴,不过写起字儿来阿妧就抓了瞎了。
十姑娘最长干的事儿就是厚着脸皮抄袭当年电视剧里的剧情,将自己的一些花都拿画画儿的给画出来,当然也不知诚王长孙领会其中多少了。
倒是林珩冷眼瞧着觉得不行。
阿妧的字儿他见过,丑丑的,用不上劲儿,还总是缺笔画缺得厉害,这虽然能够理解,毕竟当初是那啥啥
可是如今既然聪明起来,那就得好好儿练了是吧
林珩已经开始准备亲自教妹妹读写字了。
不求做阿妤那般祸国殃民坑得昭容长公主一脸血的传奇才女,怎么着也得通通文墨是不是
因此,当阿妧抬头见林珩的笑容的时候,她内心是纠结的。
林珩如今还茫然含笑地提起诚王府,这要是知道的元秀郡主要远走,那还能笑得出来么
“大哥哥别总挂着我,多和郡主在一块儿,往后感情更好呀”
胖团子想了想,决定劝劝兄长,就摇头晃脑地说道,“古语有云,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大哥哥,你觉得是么”
她眨巴着大眼睛真诚地着林珩,就见这清俊优雅的青年微微一怔,白皙的脸上露出了一个忍俊不禁的表情,垂头点了点阿妧的大脑壳儿笑问道,“这话你是从哪儿听来的你个小丫头。”
才丁儿大,还知道朝朝暮暮了。
不会是在宫里学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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