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冯家两姐妹那里带了一堆东西回到别墅,时间也已经到达,他回到了自己的身体里。
此时,他正在咖啡馆里拉小提琴。
咖啡馆里,满满的坐着人。
自从夏煜拿了紫琅市的第一之后,咖啡馆就已经十分热闹,现在他又拿了苏省的第二名,咖啡馆的位置已经需要排队。
其中一些是音乐好者,但更多的,是那些自以为自己格调很高的小资,剩下的一些,则是听说夏煜追平了世界纪录,过来热闹的。
将琴弓放在琴弦上,夏煜拉起了野蜂。
这么长时间,天天拉这首曲子,夏煜已经十分熟练,他就是闭着眼睛,也将将曲子拉出来。
因为灵巧的能力还有着剩余,他的神色轻松,这让周围的客人们更加感觉到厉害。
短暂的一曲完毕,鼓掌声足足响了半首曲子的时间。
这是因为店长的饥饿营销,野蜂一天只拉一次,而且时间不定,完全是随缘。
感叹了一下店长的心黑,夏煜继续拉起白狼。
懂行的人感到曲子同样的精彩,不懂行的人虽然感觉枯燥,但正是因为枯燥,让他们更有了一种格调感。
那些不枯燥的都是流水线商品,人生绝大部分的时间是枯燥的,所以枯燥就是人生,所以夏煜在拉的琴曲,就是人生。
就是夏煜随便乱拉一通,那些人也能坦然的坐着,并在结束时送上热烈的掌声和赞美。
夏煜明白这一点,所以他的态度有些敷衍,不过态度并不会影响到他的发挥,他又没有什么情感需要宣泄,只是单纯的在按曲子拉动音符而已。
到了五点半,他准时下班,先回到家里,和又雪一起吃完晚饭,然后去往孔晗月那里。
孔晗月说的那个古筝老师,人在北方,还需要几天,才会过来。
正好现在夏煜的音乐也才停留在v3,他也并不着急。
到了十点,他准时乘上地铁离开,回到家里。
这份规律,在周五被打破。
今天就是黑猫出道的第一天,具体时间是晚上七点,在市区的一个小公园。
为了晚上上黑猫的身体,夏煜难得的自己上了一天的课。
到了下午,他以还有别的事的借口,让又雪和颜薇一起过去小公园。
在两人离家后,夏煜登陆了黑猫的身体。
黑猫此刻正被颜薇抱在怀里。
打了一个哈欠,夏煜无聊的打量着四周,之前使用黑猫的身体,他都是自己用爪子走路,还是第一次被人抱着走。
“小雪,那个广告是什么样子”
颜薇是突然被夏煜抓了壮丁,她还不清楚情况。
白天在学校里,见到夏煜主动邀请她,她还高兴了一下,没有想到要做的是这么一份事情。
“我也不知道,听说是和之前那个猫猫狗狗向前冲一样,灵活的穿过障碍物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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