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刘志,二十五岁。
那一年我民政学院毕业之后,便被分配到了一个偏远县城的殡仪馆工作,因为会开车,加上年轻,所以就选择了做接尸人。
所谓接尸,说白了就是把尸体从死亡的地点拉到殡仪馆。
起初家里人是强烈反对的,毕竟整天和尸体打交道,难免会沾一身晦气。
而我之所以坚持要去,一是待遇确实好,二是因为干满五年,就能捧上铁饭碗。
当然了,这个工作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干的。
干我们这行有两点要求必须达标!
一是身体一定要好,因为平时需要搬运尸体,还需要帮忙火化,对气味和灰尘要有一定的抵挡力。
二是心理素质一定要过硬,干我们这行你就不能信邪,成天和死人打交道,要是自己吓唬自己,那还不得吓出个好歹来?
如果说产科医生是迎接新生命的使者,那么我们,就是让死者体面走完最后一程的摆渡人。
这些年来,我接过两千多具尸体,有上吊自杀的,有投河自尽的,更有夫妻吵架一言不合喝农药自杀的。
可唯独一种尸体,我最不愿意接......
那是我刚入行的头一个月,各行各业都有老师傅带,我们接尸的同样也是如此。
老钱干了二十年的接尸人,明年就该退休了,准备让我接他的班,自然而然的就成了我的师父。
这天,老钱接了一个电话,要去接尸。
按理说他是应该带着我一块去的,可那天他却死活都不愿意带上我。
最后在我的一再央求之下,他才算点头答应下来。
“小子,待会儿到现场,千万别乱说,尤其是别说可怜啊,可惜了之类的话。”
车上,老钱跟我叮嘱了两句。
当时我心里还纳闷,前几次老钱可没这么多规矩,难道是这次的“客人”
不同寻常?
半个小时之后,车子停在了海滨花园一栋别墅的门外。
一下车我就看到了警车,别墅的周围已经拉上了警戒线,不少警察正在进进出出。
看到这,我不由得一惊,难道是出凶杀案了?
因为来之前都打过了招呼,所以我和老钱直接走了进去。
刚走进别墅,我就闻到了一股浓郁的血腥味,再往里面一看,差点没吐出来。
地板上躺着一具尸体,地上血流成河,死的是个相当漂亮的女人,只不过死相极惨。
脖子被剁了一刀,只剩下点皮连着身体,双眼圆睁,死不瞑目。
这是多大的仇恨啊,要用如此残忍的手段将其杀害?
更让我没想到的是,凶手居然是这女人的老公!
老钱拍了拍我的肩膀:“刘志,敢不敢收这种尸?”
我心猛的一颤,狠狠地咽了口唾沫。
我知道他这是在考验我,以后自己单独干,这种尸肯定不少,若是迈不过这道坎,那就完了。
于是我咬了咬牙,硬着头皮说:“敢!”
老钱笑了笑:“行,我看你小子是干这行的料。”
说完,老钱便戴上了口罩,橡胶手套。
我则是出去从车里拉出了担架。
老钱仔细检查完了尸体,这才冲我招了招手:“过来搭把手。”
我强忍着心中的恐惧走上前去,和老钱一前一后抬起残缺不全的尸体,慢慢放到了担架上。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预收重返23重生九零求收藏对于如意村里的白桃桃,大家除了羡慕嫉妒恨以外也没啥好说的了明明是个傻子,却偏偏好看的像个仙女村里的后生都爱她被全家人给宠得差点儿连路都不会走了。海...
本姑奶奶重生回来知晓未来,身怀隐身神技,专业手撕各种不服,还有那谁,收收你的口水,特么的都流到我男人的身上了。兵哥哥,你别跑,乖乖站在那里,你是本姑奶奶的...
重生前,青梅竹马参了军,宋玉华被迫嫁给了隔壁村的刘二,自此一生不幸。重生后,宋玉华决定改写自己悲惨的一生,参加高考,改变生活,紧握青梅竹马的手,一起迈向改革开放的好日子...
当现代都市里出现打人如挂画水不过膝。当国术江湖里出现徒手抓子弹神掌天降。当武侠江湖里出现敕鬼驱神摧城搬山。当末法时代里出现天地灵气长生物质。别人练武,吾修仙。...
我真不是全服第一恭喜玩家无敌捞金怪连赢999场竞技,现排名全服第一什么玩意我还没出手呢这就赢了...
于兰一朝穿越到了北宋徽宗年间,她手握一方空间,内有灵泉,还有酿酒的工艺设备,一点儿都不方。开酒楼,卖酒水,做美食,发家致富,她相信自己能够风生水起。可问题是,开局为什么是血溅鸳鸯楼的副本?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空间之娘子万福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