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乐天赶紧检查了几个匪徒,确定他们都死透了,把门重新堵好,翻开三名匪徒的尸体,开始搜查了起来,从其中一个躲开子弹的人身上,发现了一个灵璧。
他果然是异人。
这群匪徒中,不但有普通的亡命之徒,还夹杂着不少异人。
他们劫持酒店到底有什么意图,一般异人都比较低调,不会为了钱搞这种轰动社会的大事件。
这对他们来说性价比很低,所以他们一定不是为了钱。
余乐天暂时想不到这群人的目的,也没有继续纠结,还是把人救出去要紧。
余乐天把三把枪都别好在自己的腰间,对付普通人和低阶异人,枪还是很好用的。
看了下地上的机关枪,余乐天没有捡起来,这玩意用法跟手枪有很大区别,没手枪容易用,余乐天可没把握能掌握得好,还不如手枪来得精准舒适。
“喂!
起来啦!”
看到床底下没有动静,余乐天拍着床叫道。
马玲玲听到是乐天道长的声音,高兴地爬出床底下。
“我就知道他们一定不是你的对手!”
兴奋地叫道。
“别拍马屁啦。”
余乐天又从三具尸体上面找到两个弹夹,都插回内衬口袋后,这才叫道:“走吧!
这里已经暴露了。”
“噢噢!”
余乐天靠着门口猛地一闪头观察了下走廊没有人后,才慢慢走出走廊,马玲玲像一只美丽狡黠的小花猫一样悄悄抓着余乐天的衣角,藏在余乐天的背后,透过余乐天的肩膀好奇地望着前面。
余乐天仔细一望,走廊的镜头可不真有一个黑色的摄像头嘛!
去你大爷的,抬手就是一枪。
“砰”
摄像头碎片散落了满地。
“让你看个毛线!”
余乐天暗骂道。
随即又感叹道:“爽!
这手枪冰冷的握感实在太爽了,后座力虽然大些,但绝不是震手。
果然枪才是男孩子最喜欢的玩具,第一次接触,余乐天就有点爱不释手了。
“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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