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槽,那是宋暮云吗?我怎么不知道他还会弹吉他啊!”
程叶走路都打晃,徐行没想到他还能隔这么大老远把人认出来。
舞台上的聚光灯打在女主唱身上,宋暮云站在鼓手旁,堪堪只有扫弦的那只手臂落在光里。
主唱的女声沉厚又空灵,听着就能让人平静下来。
舞池里的人似乎都沉浸在音乐里,跟着节奏慢慢摇晃身体。
随着副歌的进入,全场的气氛也跟着强烈的节奏紧张起来,在高音滑起的同时,那束聚光灯在头顶转着圈儿,最后一个音落下,灯光散到整个舞台,间奏的鼓和吉他一同响起。
宋暮云架在脑袋上的墨镜这会儿听话地将他的头发牢牢固定住,不管他抱着吉他怎么摇晃,也只有一两缕发丝掉下来垂在额前,他的身体随着扫弦的节奏而晃动,头发也跟着扫过眉梢,鼻尖上渗出的汗珠在光下闪着碎光。
鼓手大概是看见他在跟着唱,把架在鼓上的麦递过来,宋暮云冲他挑了下眉。
“来两句!
我们主唱嗓子都唱哑了!”
鼓手吼。
宋暮云笑了笑,接过话筒,过去架在麦架上,主唱扭头冲他笑了下,一边继续唱着,一边做了个“请”
的手势。
这首歌本来就是男女合唱,按宋暮云对它的熟悉程度,不看歌词也知道哪句是女声哪句是男声,所以合作得还算完美。
副歌部分的高音挺费力,宋暮云不由自主地扬起脖子,两鬓的汗水顺着脖子上鼓起的青筋弧度滑了下来,在凸起的喉结处结成汗珠,滴在胸前的衣服上。
他边唱最后一段边想:唱歌比弹琴累多了。
飙完高音后的声音有点沙哑,声线也有点抖,宋暮云微弓着背,嘴唇几乎贴到话筒上,轻闭上眼的睫毛在灯光下颤抖,在下眼睑处打出一片阴影。
他用这样一副姿态唱:
有没有一个吻
值得赌上每一分青春
相信会有一双手
只要握紧了就觉得不虚此生
听起来像是在呢喃。
徐行看着台上的宋暮云和其他人一起朝台下九十度鞠躬,直起身后跟身边的卷发用力抱了一下,脸上的微笑让他有一刹那的晃神。
宋暮云居然也会有这么鲜活、像刚才那样柔软的一面?
“走走走,过去找他!
这家店他朋友开的,让他请我俩喝酒!”
程叶拽起他的胳膊就朝着宋暮云那边快步走。
边走还拐着弯儿地叫人,“宋儿~~~~~太他妈帅了啊你!”
徐行的脑子里还飞旋着刚才那句音调越来越高昂、似乎是要冲破某个屏障将人从黑暗拉到阳光中的“一起走一起走一起走”
,一下子没反应过来,跟着他走了两步后才抽出了自己的胳膊,放慢步子。
他看着在吧台旁跟人碰酒的宋暮云,心想:这歌还挺好听的。
【作者有话说】
歌是脆乐团的《黑暗的尽头》,很喜欢的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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