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夫长穿过人潮汹涌,围成一团却敢怒不敢言的漠城百姓。
看到地上鲜血凛凛的三具尸体,他其实已经大致能够猜到生了什么情况。
稳妥起见,千夫长还是安排了一名自己人上前打探详细过程。
不多时,那名小兵带着满腔怒火回到千夫长面前,愤恨得面色通红!
“一群狗娘养的畜牲,丹霞郡这帮人为了三十文进城费,活活杀了一家三口,这群混蛋根本不把百姓死活当回事!”
阅尽世态炎凉,注定一辈子止步于千夫长的漠城老兵拍了拍小兵肩膀:“这才是现如今的世道常态,你以为人人都是咱们卜大人那样的清官!”
小兵怒意难收:“这分明是趁火打劫!”
千夫长轻声叹息:“我们还是少生枝节为好,说不定咱们以后还得看他们的脸色,漠城气运被毁,我们的后半生怕是得在丹霞郡度过。”
千夫长官阶不大,却统领千人,这已是起于微末的普通人所能升迁的极限。
在边陲之地能够混个百夫长千夫长,虽有靠点小功劳搏上位的偶然因素,但老兵资历积累的看碟下菜,察言观色本事才是他们如鱼得水的成功秘诀。
小兵是个扁担倒了也不知道是个“一”
字的粗人,夹着尾巴做人他懂,但理解得却没老兵油子千夫长那般深刻。
“就眼睁睁看着他们骑在我们头上拉屎撒尿。”
认真且快思索片刻后,千夫长小声叮嘱道:“前面生的冲突不要声张,咱们这位小大人的脾气太过刚直,又遭遇丧父之痛,会起冲突。”
“唉!”
小兵气得甩手,无可奈何。
千夫长面不改色,摆了摆手:“下去吧。”
小兵轻“诺”
一声回到队伍,千夫长这时转身走向卜秋白,没敢将前方始末原尾挑明,只轻描淡写道:“百姓昨晚在郊外露宿一夜,这会儿怨气有些大,与丹霞郡官兵起了些争执。”
彻夜未眠的卜秋白透着寥落与伤感,眼眶之中还泛有清晰可见的血丝,他凝聚目力望向前方,并没有听面前的千夫长一面之词。
轻轻挥动马鞭,卜秋白骑马走向城门,想要一探究竟。
千夫长面色一瘫,赶忙上前阻止:“不劳公子费心,这等小事我们自会处理。”
卜元贞作为漠城守官,为保一方平安身死道消,这些漠城官军无不看在眼里。
卜秋白虽非他们的顶头上司,之所以在前往丹霞郡的路上对这位小青衣言听计从,其实有三方面原因。
一来是这位风度翩翩的小青衣颇具其父风骨,为人谦和不张扬,从来没有对武夫有任何的贬低和偏见。
在此次漠城陷入危机的艰难时刻,卜秋白一直与他们这群守城官兵一起,有效的组织和安排漠城百姓撤离,既没有畏惧退缩,亦没有撇下百姓自己逃离,因此博得不少官军的好感。
再者便是这位小青衣有功名在身,去年在凉州境内拿下解元,两年以后可以参加幾都的科举考试,倘这位才高八斗的少年英才能够鱼跃龙门,踏上仕途,往后前途同样不可限量。
最后便是卜元贞背靠儒家东碣书院,是天下儒生之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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